编辑推荐您关注:
本文由读书人编辑为您精心准备,请大家参考!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并将居民收入随国民经济同步增长列入了“十二五”规划。要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收入分配改革目标,必须确立富民理念,并对现有收入分配体制和收入分配格局做出改革调整。
一、我国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收入分配领域发生的深刻变革,我国居民收入增长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存在的差距。这个差距使得我国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政府和企业在国内初次分配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也逐年走高。收入分配大格局的变化与收入分配过程中存在的城乡之间差距、不同所有制之间差距、不同行业之间差距、劳动者群体之间的差距,以及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等其他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不仅影响了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也制约了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导致消费率下降。
二、当前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
(一)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围绕增强综合国力设计,重点突出国家利益
1.涉及企业的税(费)种类繁多、税率过高。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涉及企业经营的税(费)种类繁多,且税率高。以企业所得税为例,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之前,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33%,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25%的上限。当企业交足国家的、留够自己的后,作为劳动报酬分给劳动者的那部分就少了。
2.针对全体国民的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偏低,计征方法不合理。虽然刚刚结束征集意见的《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但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城镇非私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已超过了3000元/月。另外,按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对家庭就业人口少、就业人员收入水平低,负担重的低收入家庭来说税负更重。
3.个人投资收益被重复征税。改革开放后,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以及多种经济成分的出现,个人入股、投资企业的行为不断增多,但对这部分投资收益分红,国家在已征收了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还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重复征税的结果是造成民间资本投入实体经济的热情不高,而投机热情却高涨。
(二)当出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主要方式时,劳动者收入增长被忽视
随着我国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附加在商品价格上的劳动力价格却难以提高。国内企业对外自行互相压价,对内将压价结果转嫁给劳动者,通过压低劳动力价格的手段来提高利润。
(三)政府相关部门对提高劳动报酬认识不足,缺乏富民理念
1.将市场调节机制万能化。自改革开放以后,收入分配领域市场化法则被赋予无所不能的作用。政府部门普遍存在不干预企业收入分配,让市场决定劳动者收入水平的观点,一次分配过程中企业将最低工资作为标准工资也无人过问。企业方面则简单地将企业自主决定工资理解为完全由资方或企业经营者单方面决定工资。特别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论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异化,造成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特别是广大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缓慢。
2.过分关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的不利影响。我国许多地区普遍存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影响投资环境的观点。因此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出现了与其他地区竞相攀比谁更低的现象,造成全国范围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国际公认水平的省市屈指可数。过低的最低工资标准反过来又牵制了全体劳动者工资水平的提高。
3.当企业利益与劳动者利益发生冲突时,政策法码往往偏向于企业一方。当“按要素分配”作为收入分配宏观决策指导思想以后,在一次分配过程中“按劳分配”被弱化,资本要素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资本参与分配得到的收益比重越来越高。当劳资双方的利益发生碰撞时,资方获得政府支持往往多于劳方。如当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到我国企业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一纸全国范围暂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使得那些原本可以通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提高收入水平的低收入劳动者增加工资的希望落空。
三、提高劳动报酬比重的建议和措施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也是广大劳动群众平等参与社会分配权益的基本保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
1.围绕富民加快完善财税体制改革,调整财税结构。首先,必须加快完善财税体制改革步伐,调整税收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比例结构,使地方政府逐步走出“土地财政”的困局。其次,开征资源税。对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资源开征资源税,让全民所有的财富资源真正属于全民所有。第三,减轻企业负担。对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通过减免税收或下降税率等办法,增强中小企业提高劳动报酬的能力。第四,提高个税起征点和计征办法。不能因个税起征点提高会使高收入者纳税减少而让大部分收入并不高的劳动者都成为个税的纳税人。
2.加大民生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一是加大对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民生方面的财政投入,使全体居民从二次分配中获得更多利益。尤其是要加大居民住房保障力度,降低廉租房、公租房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保障对象覆盖面,消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二是对政府采购的公益性服务行业,要制定合理的服务产品采购价格,保障公益性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随经济发展增长。三是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低收入居民生活质量。
3.加快工资协商制度的法制化建设。提升现有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层次,通过立法使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走上法制化轨道,从而完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决定方式、工资支付标准、最低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和工资法律责任等。
4.拓宽“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增加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必须拓宽财产性收入来源渠道,放低、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门槛,引导民间资本合法经营并获得收益,让民间投机资本回归正常的投资渠道。同时要研究和探索将技术、创意等其他无形要素转化为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实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