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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组织:
4月20日我们在李幼珠老师的带领下,一起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在这一节课中,我对“党员”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从入党动机到党员起码条件和基本条件,让我知道,一个身份的确定是需要条件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对于党员的基本条件也有说明“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党*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当然,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用勤奋学习提高认识,用扎扎实实的行动落实十七大精神,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端正入党动机,学习党校知识,对党员要求牢记于心,从点滴做起,希望自己能早日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能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
汇报人:
201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