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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观要阐明的就是两个命题: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这两个命题看似简单,但人们对这两个问题的认识趋向科学,并不是从经院式的研究中得出的,而是经过一个漫长的,甚至是充满失败、痛苦、灾难的历史过程,在总结教训中得到启示并深化的。所以,要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首先要了解这一问题提出的历史背景。
一、国际社会对发展问题的认识过程
(一)长期以来国际社会对发展战略认识的片面性和狭隘性。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类国家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都把经济增长等同于发展,把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的增加以及实现工业化当作发展的主要内容,采取了一种片面的发展战略。这种发展战略把注意力集中在投资上,认为资本不足导致投资不足,进而造成增长不足;并且认为随着增长而带来的社会收益会逐步惠及一般民众,普通民众会因经济增长得到工作和其他经济机会,从而带来更多的收益分配,即形成所谓“渗透效应”。
在注重经济增长的同时,传统工业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占据着主导地位。自18世纪产业革命以来,西方各国沿用传统工业的生产模式,其特点是资源和能源的高投入和高消耗,以及对环境的高污染。发达国家只占世界人口的20%左右,长期以来消耗着世界70%以上的资源和能源。随着经济增长,资源的有限性和生态环境的脆弱性日益暴露。与传统生产模式密切联系的是浪费性的消费模式,以鼓励浪费性消费来刺激生产,大量的产品经过短暂消费后很快转变为生活垃圾,加快了资源耗竭和生态环境的退化进程。
这种发展战略的缺陷在于:一是关注发展的手段而忽视了发展的目的,无视普通民众的需要;二是把环境当作可无限获取的资源,而没有意识到自然环境是人类得以延续下去所必须的外部条件,以及其作为生产资料的有限性。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工业化战略的确获得了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但也引发了一些严重的问题,主要有:资源耗竭、粮食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社会贫富悬殊等。值得注意的是,后来的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本国经济的过程中,基本上沿袭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和曾经走过的道路。
(二)联合国体系关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形成。传统发展战略的缺陷日益暴露,迫使人们反思自身的发展思想和发展战略,到20世纪70年代产生了历史性转折,即由单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发展逐步转变为以人为中心的、公平分配的、在环境上和社会上可持续的发展。联合国体系在全球范围倡导和促成可持续发展方面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针对发展战略的第一个缺陷,人作为发展的核心逐步得到承认,发展的首要目标不再是物的增长而是人本身的发展,发展的目的就是使社会全体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鉴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虽然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经济增长,但却没有使这些国家的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得到普遍的提高,在很多情况下加剧了贫富两极分化,联合国体系对发展作出新的阐释。199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了第一个人文报告,认为“发展的基本目的,就是创造一种能够使人长期地享受健康和有创造性的生活。”在1993年的人文报告中,开发计划署进一步明确阐明发展的含义:发展是“人的发展,为了人的发展,由人去从事的发展”。
发展战屡的第二个缺陷,则更早引起了人们的关注。1968年,西方一些知识分子成立了罗马俱乐部,促使人们关注人类社会面临的困境和危险。1972年罗马俱乐部的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指出传统方式的增长已经达到极限,提出保持人口和经济零增长的主张。进入70年代,联合国体系逐步将环境因素引进了发展过程并最终形成了可持续发展战略。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上,发布了《人类环境宣言》,强调环境与发展的密切关系,指出为了人民的利益,各国政府有责任将发展同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协调起来。1980年,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委托制定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中第一次正式使用可持续发展这一提法。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交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对可持续发展给出了一个普遍可接受的定义: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的需求,又不对后代满足需求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个思想和要求逐渐被全球持不同发展理念的国家所普遍认同。可持续发展观以人作为发展的核心,是关于人类社会现在与未来的发展思想和发展战略,强调以未来的发展规范现在的行动,使发展不仅在今天是现实的、合理的,同时又能使明天的发展获得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因此,可持续发展也是为未来发展创造条件的发展。
在联合国体系中,可持续发展并不单纯是关于或侧重资源与环境的理论与战略,它是一套全球性的、综合的、长期的关于人类现在与未来的发展思想与发展战略,反映了人类社会为了维护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解决全球性危机所作出的空前努力。可持续发展问题涉及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贯穿于人类社会的经济体系、社会体系以及自然的生态环境体系,是从人类社会的经济、社会及其同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角度去探寻和实现人类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1994年,中国政府在世界上率先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对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庄严承诺。
二、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及其内涵
(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2003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首次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接着,中央党校改变以往春季开学的惯例,提前于2004年2月中旬,以中共中央的名义举办了包括部分政治局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专题研究班,温家宝总理出席了结业式,作了题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温总理在讲话中指出:“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这是国内目前对发展观最权威的定义。同时,温总理指出我国在发展思想和战略上存在的偏差:多年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加,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矛盾加剧,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经济整体素质不高和竞争力不强等。如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就会像有些国家那样出现贫富悬殊、失业人口增多、城乡和地区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导致社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