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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大学学生会工作报告(2)

2010-11-04 
本学期要集中力量办一些学生会目的转变所急需、关系同学们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让同学们得到更多实惠和参与,着力把优质多样性、广泛参与性、教育感染性、创新发展性将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
  推进纪检部建设,健全日常监管体系。纪检部是第二十二届学生会重新恢复的一个部门,履行部门监督职责。重点是监管学生会的财务、纪律情况以及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保障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还要协助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出勤率检查、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保证学院、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依章运行、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尤其是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性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明确艺术团和运动队的工作方向。艺术团和运动队的发展方向是招纳文体特长生,充分利用他们的自身专长,负责体育和文艺专项方面特别是在重大文艺活动上表演节目和运动会上比赛的工作。运动队要督促运动员开展日常训练,鼓励运动员积极参与学院及校级竞技比赛和运动会,争取取得优异成绩。区别于体育部所负责开展的组织工作,而明确和发挥其自身的特长。艺术团成员是文艺演出的中坚力量,要加强节目创新,着力排练新节目,创造有代表性的若干法学院保留节目,完善自身文艺水平,做到常演常新,保证文艺演出的质量。

  对于全体学生会各部门、各机构而言,要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学生会常委会对形势的判断和工作的安排中来,把团结一致向前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看待。同时更加注重对成员各项能力的考察,以学习成绩、日常表现、工作能力作为考量成员是否适合继续在学生会任职、是否适合评优选优的重要依据。把能真正代表法学院同学的良好形象,展现法学院的精神风貌作为标准,把同学满不满意、学院满不满意作为评价的根本出发点。另外,各部门都必须制定各部门发展改革规划和工作计划,强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制,防止出现固定几人从事全部工作的恶性局面。

  (二)加强学生会制度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效能。

  加强学生会的制度建设,是学生会实现制度化运作、规范化服务、程序化办事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是完成改革发展规划的首要问题。要坚持把制度完善作为扭转和改善学生会现行形势的突破口,坚持灵活审慎的方针,提高制度运行的实际效果,促进学生会正规化[nextpage]建设。

  一是深化学生会组织制度改革。第二十二届学生会通过选拔、选举过程已初步实现预先设定的部门调整方案,使组织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果。要继续把组织制度改革深化拓展,寻找有利于发展的新机遇。

  推动学生会常委会的制度建设,统一常委会的决策职能、监督职能、组织职能。建立健全常委会决策形成机制、执行监督机制,为深化学生会各项改革奠定基础。实行常委会例会制度,从细化会议召开程序、加大会议召开前后的媒体、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常委会的优势对学生会近期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对接下来的各项活动进行规划,使学生会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在程序中运行。推动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同学们赋予的权力始终是用来为同学们谋利益,保证学生会各部门的想法都能在常委会上得到展示,防止学生会决策脱离实际。明确常委会委员分工,杜绝学生会领导干部只通知、不工作的不良风气。实行强有力监督制度,对各项决策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会资金就流动情况实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不正苗头,确保决策科学、执行顺畅。

  突出抓好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制度建设。把提高工作分配覆盖面和提高学生会工作效能作为两个集中力量解决的重大问题。发挥学生会各部门的主体作用,把部门应有的权力归还各部门,着力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各部、跨部门例会制度,提高学生会干事参与决策、参与组织的程度,争取实现“谁策划、谁组织”。畅通学生会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沟通机制。毫不松懈地抓好秘书处的档案管理、总结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继续发挥秘书处的协调、调度职能;支持和推进外联部制度建设改革,保证外联、财务、审批有章可依;继续加强文艺部、体育部定期活动、人才选拔、活动分工等项的制度建设和完善;深化宣传部宣传导向、宣传分工制度;改革学习部工作流程和组织学习交流以及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各项活动的制度建设;纪检部要研究制定适合工作发展需要的考评制度、监督制度和归档制度;艺术团及运动队要加强训练、表演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各个部门的制度化建设,实现部门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促进公平性、效率性和行为约束性的提高,促进学生会工作更好的运行和开展,促使学生会成为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富有活力、和谐团结的学生组织。

  二是推进学生会管理制度建设。在完善和健全组织制度建设的同时,管理制度的建设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做好管理工作对学生会组织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和决定性的意义。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决拥护党、学校和学院的正确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观,优化学生会管理体制,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培养优秀学生干部,服务同学的先锋作用。优化任免制度,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监督力度,严肃惩治不负责任、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健全考评制度,保障为学生会工作贡献的同学取得的成绩得到充分的肯定;严肃请准假制度,杜绝人数不足、擅自离岗等行为;落实奖惩制度,避免学生会各项奖惩制度不执行、不正确执行的现象发生,鼓励先进分子、处分违反组织纪律的学生会成员,将学生会建设成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法学院第一学生组织。积极将制度改革的精神落到实处,坚持权责分明的原则,有责必有权的原则。加快干部培养步伐,强化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制度的形式充分尊重和保障学生会成员的权益,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任免上,在适度均衡、择优录取的原则基础上,严格依照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成员资格执行,坚决罢免和取消不合格成员在组织内的工作资格。考评上,完善对组织成员的规范和督导机制,一方面保证将来的竞选工作有成绩可查,另一方面为学生会监督、管理、奖励、处分提供依据。请假、准假上,严格请假、准假程序,提高学生会成员组织性、纪律性。未请假、请假不符合程序、未得到准假均视为旷到、早退、迟到行为,确保签到、考评制度有章可循。奖惩上,坚决落实奖惩制度,激发组织成员工作热情、规范组织成员工作作风,把学生会的奖惩与学院奖惩结合起来,提高学生会的威望,巩固学生会的正规化组织地位。

  (三)大力加强学生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过去一年,学生会自身改革和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同学们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学生会职能分工还不到位,执行效率有待提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突出,违反纪律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要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这个大局,加强学生会制度建设的同时,推动学生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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