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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国税局规范税收执法工作思想汇报

2010-09-30 
通过设立举报箱、监督电话、聘请特邀监察员等各种途径,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每一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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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税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执法素质和办事效率,促进了国税部门的执法规范。该局先后获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省国税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局**省级文明单位泰安市级文明单位等65项市县级以上荣誉,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一、创新理念,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

  正确的执法理念是依法治税的先导。为了克服执法软化和滥用权力等执法中的问题,该局首先从解决干部的观念和认识问题入手,采取邀请法律专家授课、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相继开展了以法治、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国税干部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使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地理解依法治税的精神实质,自觉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纠正执法观念上的偏差,自觉按照征管法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了从人治理念向法治理念的转变。其次,加大了培训力度。先后投资20多万元,建立了计算机培训中心,建立了网上课堂和网上考试系统,采取岗位培训、理论培训和综合培训等多种形式,举办了32期新《征管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和考试,累计培训780多人次,使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在泰安市局组织的全市国税系统征管法业务考试中,该局取得了团体第一的好成绩,有四名同志进入了前十名,一名同志名列第一。其三,先后在全局开展了十佳征管能手文明办税服务厅文明办税服务标兵优秀税收管理员等各种形式的评先树优活动,激励干部职工的争先创优意识,使他们逐步摒弃了过去那种权力本位的腐朽观念和因循守旧的思维方式,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强化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

  二、创新制度,建立规范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规范执法行为需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体制。为此,该局通过深化改革和重组整合税收征管业务,构建起了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格局。一是规范了机构设置。按照征管法的要求,改变了原先基层分局税收执法征、管、查全职能配置,剥离基层单位的稽查权,转由市一级直属专业机构专职负责。同时建立了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对重大涉税案件进行集体审理定案。使征、管、查由机构内分离转为机构间分离,各职权机构各司其职,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互相促进,实现了税收执法分权制约与运转高效的有机结合。二是规范了岗位设置。根据法律、法规和税收征管的要求,兼顾执法实体与执法程序,区分不同责任人,科学地设置了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目标和工作规程,逐条制定了相应的执法责任,构筑起高效有序的岗责体系。三是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了《**市国税局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及过错追究办法》,健全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约,对每个岗位、每名人员具体行为实施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每年组织各分局分管局长和有关科室开展两次以上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活动,先后自查出税收执法和管理中存在的5类问题,并深入分析了出现问题的6个方面成因,进行了认真整改。四是实施了阳光国税工程。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各种涉税事项的办事程序、时限和要求,在办税服务厅内和各种媒体上进行了广泛公开,对日常行政管理和税收稽查工作全部实行阳光作业。并通过设立举报箱、监督电话、聘请特邀监察员等各种途径,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每一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

  市国税局规范税收执法工作经验材料

  市国税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执法素质和办事效率,促进了国税部门的执法规范。该局先后获得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省国税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局**省级文明单位泰安市级文明单位等65项市县级以上荣誉,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一、创新理念,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

  正确的执法理念是依法治税的先导。为了克服执法软化和滥用权力等执法中的问题,该局首先从解决干部的观念和认识问题入手,采取邀请法律专家授课、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相继开展了以法治、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国税干部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使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地理解依法治税的精神实质,自觉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纠正执法观念上的偏差,自觉按照征管法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了从人治理念向法治理念的转变。其次,加大了培训力度。先后投资20多万元,建立了计算机培训中心,建立了网上课堂和网上考试系统,采取岗位培训、理论培训和综合培训等多种形式,举办了32期新《征管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和考试,累计培训780多人次,使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在泰安市局组织的全市国税系统征管法业务考试中,该局取得了团体第一的好成绩,有四名同志进入了前十名,一名同志名列第一。其三,先后在全局开展了十佳征管能手文明办税服务厅文明办税服务标兵优秀税收管理员等各种形式的评先树优活动,激励干部职工的争先创优意识,使他们逐步摒弃了过去那种权力本位的腐朽观念和因循守旧的思维方式,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强化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

  二、创新制度,建立规范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规范执法行为需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体制。为此,该局通过深化改革和重组整合税收征管业务,构建起了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格局。一是规范了机构设置。按照征管法的要求,改变了原先基层分局税收执法征、管、查全职能配置,剥离基层单位的稽查权,转由市一级直属专业机构专职负责。同时建立了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对重大涉税案件进行集体审理定案。使征、管、查由机构内分离转为机构间分离,各职权机构各司其职,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互相促进,实现了税收执法分权制约与运转高效的有机结合。二是规范了岗位设置。根据法律、法规和税收征管的要求,兼顾执法实体与执法程序,区分不同责任人,科学地设置了岗位。并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目标和工作规程,逐条制定了相应的执法责任,构筑起高效有序的岗责体系。三是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了《**市国税局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及过错追究办法》,健全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约,对每个岗位、每名人员具体行为实施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每年组织各分局分管局长和有关科室开展两次以上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活动,先后自查出税收执法和管理中存在的5类问题,并深入分析了出现问题的6个方面成因,进行了认真整改。四是实施了阳光国税工程。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各种涉税事项的办事程序、时限和要求,在办税服务厅内和各种媒体上进行了广泛公开,对日常行政管理和税收稽查工作全部实行阳光作业。并通过设立举报箱、监督电话、聘请特邀监察员等各种途径,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每一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

  四、创新服务,营造公正和谐的征纳关系

  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是规范税收执法的重要内容。为了给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该局首先加强了办税服务厅的基础建设。推行了一窗式管理,落实了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纳税提醒、政务公开等服务制度和政府提速工程,提高了办税效率,确保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其次,加大了税收宣传的力度。先后印制《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透明书》《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程序透明书》《个体税收定额透明书》《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透明书》等3000份宣传手册,税收宣传资料20余万份,并以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名义向纳税人发出了诚信办税公开信;仅上半年就举办了12期企业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所得税培训班,培训435人次,提高了企业核算水平,满足了纳税人对税收知识的需求;在今年4月开展的税收宣传五进入活动中,他们邀请**市人大单兆庆副主任、刘兴强副市长、人大法工委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税收宣传月的启动仪式,扩大了宣传效果。据不完全统计,仅进矿区一项活动就有十几万名矿工接受了税法教育。其三,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征纳双方在纳税事宜上发生争议时,他们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申述权力,成功组织了泰安市国税系统首例税务听证会。通过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后才作出相关处理决定,赢得了纳税人的满意。其四,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后劲,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执法行为的不断规范,不断提高了国税部门的依法治税水平,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还促进了该局各项收入的完成。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局共计组织入库60072万元,占年度计划的90.81%,较去年同期增长41.67%,增收17670万元。该局所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零负申报率由初的38%和59%,下降到今年的24.5%和30.6%,分别降低了13.5个和28.4个百分点,税收管理质量和税源监控水平明显提高。在今年**市纪委召开的第四次全委会议上,**市国税局一次被授予泰安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市行风建设十佳单位、十大文明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等六项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各执法部门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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