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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诚信经营倡议书

2010-07-31 
五、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制定规范行为准则,媒体和经营场所内外没有虚假广告宣传,在经营活动中无欺骗消费者行为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诚信xx建设。我们为此倡议:

  一、积极参与百货行业“消费放心城市”创建活动,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二、建立完善组织网络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规章制度。规范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明确职责。管理规范,记录齐全,考核到位。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码标价、一货一卡,规范计量、称准码足,杜绝价格欺诈、虚假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

  四、完善企业自律制度。即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度等。确保商品质量,无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国家禁止经营的商品、经销或使用过期变质商品、原料的行为。

  五、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制定规范行为准则,媒体和经营场所内外没有虚假广告宣传,在经营活动中无欺骗消费者行为和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六、营造舒适的消费环境。开展经营场所环境整治和检查,企业各项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并合格。

  七、员工文明礼貌,服务规范。定期开展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商品知识、服务规范、服务技能、安全卫生等知识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各岗位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达标85%以上。

  八、应急管理扎实有效。针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自然灾害、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九、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严a格落实国家对部分商品制定“三包”规定,切实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及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投诉处理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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