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根据**省、**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特制定2010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计划。
一、 总体要求
2010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以加强统计基础、服务基层统计为目的,继续改进稽查方式,规范稽查程序,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稽查和事后整改,通过统计稽查,做好法制宣传、业务指导、处罚教育的有机结合。
二、 统计稽查的对象和数量
稽查对象主要是2008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镇、街道、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重点稽查:
(一)第二次经济普查各关键阶段的普查单位;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建筑业房地产企业统计单位;
(三)旅游、教育、电力、金融系统统计单位报送的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
(四)抽样调查样本单位(不含住户调查样本)。
在全市范围内稽查单位40家以上,其中:工业 40%、劳动工资10%、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企业20%、房地产企业10%、贸易餐饮业和三产服务业20%。
三、 统计稽查的内容和组织方式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稽查的顺利进行,明确稽查内容、稽查方式和稽查对象。
(一)稽查内容。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组织管理统计工作和学习《统计法》情况。重点稽查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单位登记(来源: http://www.reader8.com)、统计从业资格、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资料报送及时性、统计数据准确性三方面情况。
(二)稽查方式。经常性统计稽查,以我局各专业科、室、队组织为主,局法制科给予业务指导和配合,检查时间为全年度。局各科室队、各专业可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对稽查对象的具体稽查时间。对日常统计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可以随时组织稽查。
专项的、重点的、领导交办的、部门移交的和群众举报有线索的统计稽查,由法制科牵头,各科、室、队配合;如遇全国、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则与相应检查相结合。
(三)稽查对象由各科、室、队经过排摸和随机抽样,统计局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稽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统计稽查。在开展统计稽查前报局法制科备案,具体稽查对象由各稽查组确定。
四、 统计稽查的要求
统计稽查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因此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一丝不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开展统计稽查,是市统计局推行依法统计和促进依法统计制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树立统计信誉、打造诚信统计具有重大意义。各镇、街道、各部门,局各科、室、队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统计稽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稽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精力,抓好落实。2010年是经济普查的攻坚和冲刺之年,统计稽查也将以保障经普为重点,各镇、街道、各部门,局各科、室、队一定要统筹力量、妥善安排,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局稽查工作,确保统计稽查计划目标圆满完成。
(三)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今年的统计稽查工作,要进一步注重稽查质量,严格稽查程序,严明稽查纪律,做到查前有通知,查时有亮证,查后有结论。各稽查人员,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及统计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法律文书格式,提高统计稽查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切实按照《**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和《**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认真处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在统计上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拒不接受统计稽查的单位,将从重从严处罚,并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