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发文授予10名同志**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我区**司法所所长**榜上有名。
**自2001年部队转业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以其公正无私、忘我敬业、廉洁朴实、平易近人的品质,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较高的威望。据**镇民意测评显示,98%的群众在面对矛盾纠纷时首选并且信任司法调解。在近日我区开展的基层执法职能部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民意测评中,**司法所又以99.5分高居榜首。
为保一方平安 再危险也要冲在前!
2005年4月的一个晚上八点左右,刚忙完工作的**在宿舍吃晚饭,突然手机铃声响了,原来本镇尹城村调解主任打来电话说,尹城村鱼北队8农户与其土地承包者张正楼因土地问题发生矛盾,部分农户手拿农具到张正楼的田里拔桃树、李树,其余人等候解决,张正楼扬言要打电话给小弟兄,派几十人过来,双方情绪异常激动,眼看一场群斗要展开了。**接到电话,立即冲下楼,带领一名工作人员,骑上摩托车直奔村里。当时的现场气氛十分紧张,**坚守在第一线反复做工作,研讨方案,局势终于得到了控制。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谈判协商,双方终于达成意向,此时已十点多了。第二天一早,**就赶往村里,就剩余的补偿问题继续调解,临近中午,双方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协议。
今年4月,在342省道陆区段建设过程中,由于浇盖路面所需的石灰飞扬到空气中粘在桃子上,导致宣沟村附近40多亩结果期的桃子不同程度的萎缩凋落,给桃农造成了经济损失。困难的是,宣沟村已由我区**镇划入滨湖区胡埭镇,桃农前往胡埭镇没能得到有效解决。当时正值周六,桃农因得不到解决,与342省道施工队发生冲突。桃农聚集在施工的道路上,不允许施工车辆开动,阻碍施工进行。**得到消息后,立即从家中驱车半小时赶到现场,冲到双方当事人当中,以其军人式的洪亮的声音大喊:“我是司法所长,大家有事,要冷静,要商量,谁违犯了法律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大家信得过我,就由我来调解!”在一番入情入理的劝说下,桃家接受调解。通过与342省道建设指挥部的联系沟通,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
**总是这样,以“救火队员”的身份出现在一个又一个险情中,可以说,在**镇,哪里有重大矛盾纠纷,哪里就有**的身影,六年来,经他调解的纠纷达2500多起,化解群体性事件1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
为维群众利益,再苦累也心甘情愿!
今年4月的一天下午,机关大院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了,司法所来了8个人,其中一位女同志哭泣着诉说自己丈夫的遭遇。原来,其丈夫不幸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交警部门虽已论定责任,但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赔偿协议。死者家属一行8人来锡日久,盘缠所剩无几,已支付不起尸体冷冻费用,迫切希望当天调处好,第二天火化并回老家泰安举办丧事。基于为死者家属考虑,**当即接下了这起“晚餐前”的纠纷,死者家属执意请“柒所长”吃晚饭,但被他婉言拒绝了。调处中,一方提出赔偿四十万,而另一方只肯十万,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差距甚大,调处艰难地持续到深夜十二点半,最后,在**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当死者家属签下协议书后,她紧紧握住“柒所长”的手,泪流满面,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这种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依法为群众维权的例子还有很多,老百姓都亲切地称其“阿柒”。2006年,本镇一建筑工地带班人携带30多名民工的工资七万多失踪,民工及家属共六十余人来调处中心反映,强烈要求讨回工资,情绪非常激动。**受理登记后,和工作人员迅速到工地,找厂方老板、工地老板了解情况,摸清事情原委。经调查,工地老板已将剩余的七万多元承包款付给了带班人,30多名民工都是他召集来的,其中有一半人还是带班人的老乡。项目部虽有工资支出财政记录,但民工花名册、出勤卡、记工单均在带班人一人手中,无从确定民工具体姓名、每人所欠工资数额。带班人逃跑后,民工报了案,但一直找不到人。因此,工地老板不愿再付这笔钱。像这种情况,因证据不足,难以起诉,工人情绪异常激动。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一直待在工地上,与建筑项目方、企业老板商讨方案,宣传法律。经过努力,工程老板答应再支付这笔钱,但提出由于民工流动性强,怕民工瞎编欠款单,指使他人再次前来冒领工资,必须保证今后没有民工再来讨要工资。于是,**又找30多名民工,一一进行核实对口供,并做了大量的调查笔录,在场民工签订保证书。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连几天冒着人身安全同群情激愤的工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后,终于成功地和建筑承包方达成了协议,民工工资全部领完,事后无冒领工资者,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为教群众懂法,再忙碌也要身体力行!
**身为江苏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老百姓称他为“法律知识的播种机”,家庭成员也戏称他为“法律迷”。自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原本不是法律科班出身的他,总是抓紧业余时间,孜孜不倦学习法律知识,单位的同事都说他已经把学法作为自己的必修课,一本厚厚的法规汇编总是放在床头,一有空就仔细研读。
多年的工作经验,让**明白一个道理,想要改变农村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就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普法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带动群众共同学法、守法,切实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亲自编写法律宣传册子,选编普法材料作为全镇16个村法制宣传栏内容,定期组织上街摆摊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普法资料,深入企业、学校、村、居委讲课。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是司法所的重点工作,**不顾工作的繁忙、身体的透支,毅然担当起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课辅导员,每月对他们进行法制讲课。村民杨某因盗窃罪刑满释放后,思想极其不稳定,作为镇帮教安置工作负责人,**经常与杨某极其家人促膝长谈,关心他帮助(来源: http://www.reader8.com)他解决困难。2002年,杨某筹算着种植水蜜桃,但因经济困难,杨某思想上出现波动,想出去“干”一下,靠偷东西换钱回来买桃苗,当**了解了这个苗头后,当即对他上了一堂法制课,教导他不能再重新犯罪,困难总能克服的。于是联系村委和种桃能手,通过各方努力,为他送去了优质品种的桃苗,又手把手传授他种桃技术。如今,这些桃树已进入盛产期,杨某品尝到了勤劳劳动换来的丰收喜悦,一家摆脱了贫困。
六年来,**所长的足迹踏遍了**的村村落落,老百姓见到他,都热情地称他为“阿柒”,小孩子见到他,都高兴地叫他“老邵公公”。有人对他说:“阿柒啊,你太辛苦了,要注意身体啊。”阿柒总是这样回答:“我曾是军人,就是这样。”大量的调处工作,再加上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建设,他的胃病复发了。胃出血,去医院配了药和盐水带回单位,只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到卫生室打点滴,挂完就跑回单位,继续工作。
忘我地工作,无私地付出,得到了群众的称赞,也受到了各方的肯定,**连续五年被惠山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评为先进,2005年荣立**市司法行政系统三等功,2006年被评为江苏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面对成绩,他仍然保持着以往谦虚朴实的作风,不计回报地继续忙碌着各项事务。现在,许多当事人到镇政府办事都喜欢到“老邵”办公室坐坐聊聊天。序多当事人为表示感谢,有的想请他吃饭,有的送来香烟,但都被他婉言拒绝了,用他的话讲,“我俚只是公正调解,不用客气的”。这就是**,一名普通的司法所长,一位优秀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