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筑牢基础,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得到全面提升,现将亮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局立足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优势,全面创新宣传形式,盘活各类宣传载体,卓有成效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宣传。结合“6.26”禁毒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宣传力量,深入到街道、社区、集贸市场及活动广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站点,散发宣传资料,营造主题氛围,强化公众意识,整体上做到了力度强、形式广、内容实。二是认真强化媒体引导。在深入开展主题宣传的同时,我局还紧密与县电视台、张北报协作配合,在张北电视台开设普法专题,在张北报开辟《普法园地》专栏,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对普法工作的功能作用。三是全面开展校园普法。针对在校学生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淡薄等现象,我局组织市劳教所劳教人员,深入到张北三中召开“忏悔演讲”法制教育报告会,并在教育系统开展宣传,为青少年学生今后的健康成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四是适时开展专题宣传。结合全县“市民素质教育月”活动的开展,3月份,印制《市民素质教育手册》1000份,深入到各街道、社区进行广泛宣传;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5月份,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到馒头营大西沟村就《(来源: http://www.reader8.com)物权法》、《婚姻法》进行了广泛宣传;结合农村销售蔬菜的实际需求,8月份,组织公证人员深入战海乡就农民销售蔬菜如何签订合同进行《合同法》专题讲解;结合国庆安保的现实需要,9月份,组织宣教科工作人员深入全县各乡村就建国60周年的重大意义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广泛宣传;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组织律师深入全县18个乡就《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进行专题演讲。12月,围绕文化、卫生、科技、法律“四下乡”活动的开展,深入张北镇马莲滩行政村、战海乡战海村、小二台乡脑包底行政村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年内,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册),编发普法专题18期,举办法制讲座13期,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接受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二)律师工作。我局结合“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全县大上项目,快上项目的实际,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当好常年法律顾问,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同时,以农村司法所为依托,推开“法律服务进乡村”工作,努力为农村各类经济实体服务,认真做好农村土地征用、资源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年内,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06件,其中担任刑事辩护及代理14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5件,民事及经济案件诉讼代理387件,解决非诉法律事务26件,为政府提供指导性意见21件,依法履行了律师工作服务经济和社会的职能。
(三)公证工作。公证处在继续扩大对公证条例宣传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为油篓沟乡二0七线两侧旧城改造拆迁出俱证据保全书;为县政府送达解除桦皮岭旅游区经营协议通知书等。一年来,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20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286件,国内经济公证34件,促进了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年终,公证处被市局评为2009年度专项服务先进集体。
(四)人民调解工作。我局着重围绕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调处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重点治理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主动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案件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上报工作制度。一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9起,调处成功186起,调解成功率98.4%,把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
(五)法律援助工作。我局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全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面,全方位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切实加大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让弱势群体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年内,共办理法律援助56件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全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