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国家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德国税发2009138号)规定,××县国家税务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布置专项检查工作,并成立了税收执法领导小组,通过各科室﹑分局自查及税收执法领导小组的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收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情况
××县国家税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题召开了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并成立了以纪检长雷开龙为组长,法规科、征管科、监察室、税政科、稽查局等部门参加的税收执法检查小组。要求总结以往经验、统一执法检查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有关规定和现行税收执法、征管内容和税收综合征管软件运行要求,充分运用各种税收征管资料和现有的信息平台进行分析评估,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先由各部门开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县局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核实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时间安排:9月份开始,11月结束。其中,9月11号至9月20号为各部门自查阶段;9月21号至9月30号为县局检查组检查核实阶段;10月份总结整改阶段。
二、检查情况
新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县国家税务局严格执行所得税法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擅自扩大或缩小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各项政策,举办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使税务干部及纳税人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了解新企业所得税税法,掌握了新企业所得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遵守和运用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纳税,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我县目前享受减免所得税企业8户,1户(××县农村信用社)贫困县信用社减免;2户(××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县美森木业有限公司)省外来滇投资企业减免;1户(××县闽宏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大开发减免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1户(××县欣晋有限责任公司)福利生产企业减免、3户(××县万山生态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县豪源有限公司 、××县嘉诚工贸有限公司 )新办非公有制企业减免。这8户企业都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及按相关规定实施减免审批符合税法关于实体与程序的各项规定。
(二)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金融企业呆账损失扣除我县在2008年至2009年6月期间各金融企业未上报过财产损失,没有审批过资产损失项目。
(三)根据通知精神及我县实际情况,今年我县将石油石化行业、烟草业、供发电和大型连锁超市等行业作为我县行业管理的重点检查行业。我县共有石油石化零售企业18户,主要管理方法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其中两户为预征决算企业。烟草零售企业1户,属预征决算企业。我局辖区没有大型连锁超市通过检查无违规现象。欠税率情况今年上半未发生欠税,本期末欠税额为零,欠税增减率为零。滞纳金加收率情况上半年累计应加收滞纳金74户,已加收74户,其中车辆购置税纳税户64、增值税纳税人10户(含纳税人自查补税加收6户),加收率100%。应加收滞纳金6,107.41元,已加收滞纳金6,107.41元,其中增值税2,067.92元、车辆购置税加收4,039.49元,加收率100%,入库率100%。
(四)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规范。包括是否有真实货物或劳务交易,开具的数量和金额是否属实;申请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有规范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税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是否存在小规模纳税人为他人申请代开或买卖发票的问题;是否按照法定征收率征收了增值税;是否存在税务机关违规收取代开费用的问题;是否存在税务机关违规虚设小规模纳税人,用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等。我局主要对我县各硅厂代开硅石、木炭进行检查没有存在税务机关违规虚设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存在税务机关违规收取代开费用的情况;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规范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代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国税局征管软件中的纳税登记户;所代开专票的税款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征收率征收税款。
(五)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情况××国税局始终把依法治税原则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对税收执法行为实施了监控与考核,以规范全局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征管质量与效率的提高,使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在全县得到了正确贯彻执行。按照日常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自动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日常应用考核的基础上,逐步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的实体性考核,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依法治税水平。2009年1月至10月30日全局发生执法过错3次,扣分8分,做申辩调整2户次,调整后执法过错2户次,扣分7分,经济惩戒2人次,70元。
(六)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情况和资料归档情况,2009年1至10月我局稽查部门2009年共检查纳税人6户,结案6户。我县共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2件(××县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县章凤旺盛五金建材经营部)检查补税37631.39元, 罚款19009.70元, 滞纳金12998.87元.其中××县章凤旺盛五金建材经营部由于在检查中检查部门取证不足纳税人要求听证,2009年8月19日15时 在××县国家税务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两案件审理程序合法资材完整无违规情况。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局在税收执法和执法监察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我们将此次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上级的规定进行整改,强化两权“监督”,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严格依法履行国税职责,促进征收管理和执法工作公正、文明、廉洁,杜绝行政不作为和违法乱作为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