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北京申奥成功;中国在去年11月10日的多哈会议上,被正式接纳为世贸组织成员……显示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和人民,将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人民将在新的世纪中继续努力,使中国屹立在世界强国之林及祖国统一的理想早日实现。
为了配合形势的发展,配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社会对政府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本人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的问题和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
铁道部既是一个政府部门,同时又是铁路企业的上级领导部门,它作为春运价格的决策人提出听证申请,可以说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中国于1998年正式颁布实施了《价格法》,规定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制定过程中引入听证程序。2001年8月中国正式实施《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例如2002年1月12日,国家计委就铁路春运价格问题举行了首场全国性的价格听证会。
应该说,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举行垄断行业的价格听证,这是走出计划经济的旧框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用其本身的职能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在新世纪具有重大意义。但问题是听证会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受到社会的质疑:铁道部既是一个政府部门,同时又是铁路企业的上级领导部门,它作为春运价格的决策人提出听证申请,可以说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针对这种情况,建议今后的听证活动作出以下的改革:
1.为了保持听证活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由行业协会或社会团体提出听证的申请,由各级政协的各专门委员会主持听证,而不是政府部门。
2.拓展听证的范围。所有垄断行业的定价和调价均须进行听证,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其他如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及其他的公共政策也需进行听证。
3.在各级政协的主持下举行听证,而不是由政府部门,这既避免了“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尴尬局面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同时也为政协委员了解社会各界对民生问题的看法,积极参政议政,进行民主监督增添了有效的途径和手段。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规定,从2001年开始,企业每年用于广告的费用最多为销售额的2%,超过部分不能计入成本。这一办法是否可行有效?是否会有负面效果?
江西省政府鉴于近年来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隐患太多,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现状,已决心加快将全省各地的烟花爆竹的生产从生产领域退出去。但政府部门应该研究的是如何加强监管力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真正落实,而不是用“堵”的方法。应克服政府政策条例中的因噎废食现象。
在其他的政府管理部门也有类似的现象,如为了防止娱乐场所的火灾问题,公安部门颁布有关的规定:三楼以上不能建大型的娱乐场所。以一个大型购物中心的设计为例,鉴于娱乐为大型购物中心的重要功能,因此在购物中心的各个层面,均要考虑娱乐设施,包括电影院等。但是,按公安部门的规定,这些设施只能设在三楼以下。从以前的历次娱乐场所发生的火灾中,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是安全门被锁或走火通道被堵塞所造成,而非楼层问题。只要在走火通道等方面有充分的安全保障,较高的楼层也应该可以设立娱乐场所。
以上所举仅仅是两个例子,只是希望这两个例子所揭示的问题,能够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并因此提出以下的建议:
1.积极推进对政府官员实行问责制。少数的政府领导可能从其政治前途考虑(例如地方发生重大事故,领导人要负有责任),同时又缺乏行政管理的能力,因此,唯有将问题简单化,一禁了之。对于这样的问题,应该广泛听取社会的意见,同时对因为禁止某项事情(而事先没有禁止)所造成的损失(如上述提到的禁止烟花爆竹的生产),要给予有关当事人补助和赔偿。对政府有关领导要实行问责制度,通过有效的管理来克服种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而不是一味禁止。这样,他们就要为自己的政策范畴作出全面的承担,同时,可以使政府的服务和对居民的责任更加全面化,使之更专注、更迅速、更准确地掌握政策的制订和推行。对能力欠佳的领导要调整,不能让“无为而治”的官员继续做下去。
2.各种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
类似的政府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必须充分听取社会的意见,可以实行我们前面提到的听证会制度,将政策实施、或不实施的利弊辩清楚,这就会减少决策的失误。例如从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12月中旬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关于限制广告费用的规定,可以看出,政府有关部门并没有对此进行认真考虑和研究。大家知道,中国企业的品牌正在成长之中,需要相当的广告费用来支撑,政府有关部门这样的做法,无疑是抑制了中国企业正在萌芽中的品牌的成长,尤其是外国品牌大量进入中国,不计血本地在中国培养其品牌的时候。如果在此政策出台之前,能够举行相应的听证活动,倾听国内企业的意见,倾听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相信可以有更佳的解决办法。
因此,以听证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相信是使我们政府更有效、更科学地制定政策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