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林业局
2008年度林地管理工作总结
2008年度的林地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认真落实林地调查、保护、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加大了林地的管理和保护力度,林地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全县现有林地面积16965.2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4982公顷,疏林地面积17.4公顷,灌木林地面积56.8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809.14公顷,苗圃地面积807.6公顷,宜林地面积288.1公顷。通过认真核查,2008年全县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利用率为100,全县无违法占用征用林地案件发生。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坚持把林地建设、保护、利用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林业局,专门负责林地林权的的具体业务,进行林地的调查、统计、监测,建立林地地籍档案,编制林地建设、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林地权属变更登记,办理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手续,调处林地权属争议等,为有效保护林地提供可靠的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刷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保护林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将《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的重要章节录制成录音带,组织宣传车到各乡镇村进行宣传,利用节假日和乡镇集市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据统计,共举办电视讲座3次,刷宣传标语1200多条,开展法律法规咨询20多场次,利用宣传车宣传200多小时,印发《河南省林地管理条例》有关章节摘录的宣传资料2800多份。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林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同各种违法乱占滥用林地和破坏林地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三、坚决把好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关,杜绝乱征滥用林地行为。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赖以生存和林业发展的基础。因此,林地的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尤为重要。我局把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作为林业工作的重点,采取得力措施予以保护。特别是对征用占用林地,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各项材料,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对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申请使用林地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首先填写《河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申请表》,同时,被占用征用林地的单位要作出林地恢复规划并组织造林,林地恢复面积不小于被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经县市林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取得《使用林地许可证》后,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并按规定定期缴纳森木植被恢复费。2008年春季,完成了西华垃圾处理场工程占用林场林地恢复规划,在国有西华林场南分场营造杨树速生杨丰产林120亩。
四、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行为,依法保护林地资源。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在林地内拉土破坏林地的行为时有发生,使林地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部署,组织森林公安分局和林政执法大队,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打击破坏林地资源的专项行动,在行动中依法查处行政案件3起,处理破坏林地资源的人员7人,有效地控制破坏林地资源的行为,有力地保护了林地资源。
2008年的林地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林地的统计建档登记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在2009年度工作中,我们决心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邓小理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坚持把林地保护管理作为林业工作的重点,依法建设、保护和利用林地资源,严格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关,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的行为,为建设林业生态县,实现林业建设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县林业局2008年度林地管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