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不足百人的基层检察院,人少思路宽,善于创新、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各项工作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他们明确自身工作的价值取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公平正义,并积极创新,率先构建成立了“民事行政法律信息网络中心”。经过近几年的有序运行改善,目前工作机制日趋成熟,走上正规,开拓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先河。
论证:成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必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带来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繁荣,民商法调整范围愈来愈大,公众法律素质越来越高,人民法院的民商审判工作也开始空前活跃,民商案件的数量逐渐超过刑事案件,已经占到全部收、结案数90%以上。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发展趋势,引起了检察机关对民商事审判进行法律监督的关注。十六大又提出维护司法公正以及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到目前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使民事诉讼法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实中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着监督的领域不广,力度不够,以及服务的意识不强等深层次问题。
面对这样的情况,基于对民行工作的认识,新野县检察院党组改变工作思路,认识到要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服务,要广辟监督渠道,贴近人民群众,便民利民,执法为民,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找准切入点从基础做起,走群众路线。根据多年来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实际来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农民服务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的实际,所谓从基础做起,就是要广辟监督渠道,有效地整合社会监督资源,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社会化,进一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真心真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实现这个目标,单纯依靠民行检察监督部门一家的力量是难以办到的,必须动员和吸收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这就需要一个专门的服务性机构,用这个机构把检察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起来。
基于这样的思考,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成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建议。在院党组会议上一经提出,立即得到了全体党组成员的一致赞同。后经过调查研究,确定方案;征求意见,沟通协调;完善提高,积极实施三个阶段,成立了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把信息网络中心定位于是在检察长领导下,为本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初查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等工作服务的办事机构。其任务是通过发挥联络点机构完整,自成一体,信息渠道畅通的结构优势和职能优势、联络员熟悉法律知识的人才资源优势的作用,形成多渠道多层面的监督信息网络,最大限度地把监督的触角伸向社会各个角落,使人民群众了解民行检察工作,了解人民检察院的职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通过定期的论证会、座谈会和向人大汇报工作等形式强化民行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
成立:成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具体做法
2003年8月新野检察院成立了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把办公室设在民行科,在县人大及各乡镇人大、县政协、县纪检委、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及各乡镇综治办、县信访局及各乡镇信访办、县司法局及各乡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设立联络处18个和举报点8个,并从上述单位聘请顾问9名和联络员29名,设网布点,便民服务。把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最大限度的与社会各界结合起来,开辟广泛的监督渠道。三年来我院以信息网络中心为载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赋予了新的生机,有效地整合了社会监督资源,丰富了案件线索,切实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了自身队伍建设,推动了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从运行情况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是符合新野县人民检察院 当前民行检察工作实际的,信息网络中心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该信息网络中心的具体做法是:
一)利用网络中心,整合社会监督资源,增强民行工作活力
民行科过去可以说是孤军奋战,除由控申部门移送的少量案件线索外,每天在办公室坐等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申诉,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很少。民行工作处于等米下锅、望天收的局面,造成监督领域不广,监督力度不够,人民群众不了解检察机关民行法律监督职能,致使民行监督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和维权的需要。信息网络中心成立以后,我们把中心各联络处、举报点和联络员纳入视野,有效整合社会监督资源,拓展了案件线索来源:
1、通过在司法局及各乡法律服务所、信访局及各乡信访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人大及各乡镇人大等设联络处、举
报点,发挥这些部门的职能优势。因为这些部门的职能就是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调解纠纷或代理诉讼,这种体制经过长期运行,已广泛地取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与认可。
2、利用各联络处、举报点的联络员人才资源优势来整合监督资源。这些部门大部分的从业人员都是法律服务者或律师,是民事行政诉讼的重要参与者,具有一定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实践经验,辩别是非、发现判决、裁定中错误的能力较强,把他们团结起来,发挥他们的人才资源优势,为民行监督工作所用。
3、利用各联络处、举报点机构完整、自成体系的特点,发挥他们信息渠道畅通的结构优势。设联络处、举报点的每个职能部门都有下设机构,而许多下设机构又与最基层的单位-村委有较多联系,层层延伸,形成树枝状信息传递渠道,结构优势明显。
通过信息中心从职能、人力、结构三个方面整合社会监督资源,使民行监督社会化。三年来共收集到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线索332件;隐藏在不公正判决、裁定背后的司法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举报线索33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6件,合计551件。
二)以获取案件线索为核心,加强管理,拓展案件来源
信息网络中心设立的首要目的是为了拓展视野,丰富民事行政案件线索来源,为民行检察工作提供展示职能的平台,化解矛盾,息访息诉,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如何最大限度的收集案件线索并科学的管理利用,是他们考虑的主要问题。为此他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组织民行干警和网络中心成员进行民行检察业务培训,树立线索收集意识。通过对受理线索的审查分析,发现错误的判决、裁定,由此启动抗诉程序是民行检察监督的基本业务。没有大量的线索进行分析利用,抗诉案件就无法开展。为此,我们注意培养民行干警和联络员发现、搜集线索的意识,保持敏锐性,防止案件线索流失。
2、设立线索专职管理员。针对以往线索管理较乱,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我们设立了专职线索管理员,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管理。每周定期由管理员到各联络处、举报点搜集信息,信息中心各联络处及联络员收集到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也及时直接与管理员联系。线索管理员对收集的线索统一登记造册,并根据所收集的线索来源、数量、性质、内容和审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寻找出特点及规律,每月向网络中心各成员进行通报。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解决以往民行抗诉案件周期长,甚至有头无尾的现象,我们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线索后首先与相关联络员取得联系,制作备案材料并向主管检察长汇报。其次是根据案件线索情况,迅速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弄清整个案件的概况。第三根据线索的实际情况与中心的有关人员积极做好线索论证准备工作。最后为缩短诉讼周期,增加监督的透明度,我们实行申诉案件联系卡制度,将案件的承办人与联系电话以及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告知中心联络员。对所收集的线索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卷,再分给承办人进行审查,审查后7日内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立案,并在立案或不立案3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联络员。
通过对收集线索的统计分析及中心成员的信息反馈,我们总结民事行政案件信息收集工作的经验,分析民事行政案件线索的来源、内容、特点、规律及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监督的重点部位及方向,把监督的领域扩展到土地部门执法不公、企业破产、改制中的国资流失、卫生、房产等部门不正当收费及棉纺、造纸企业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等方面。通过网络中心获取大量的信息,找准了工作重点,解决了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到对土地部门行政决定不服提起诉讼68起;企业破产、倒闭、改制中国资流失82起;卫生、电业、房产部门不合理收费68起;环境污染申诉36起,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同,也树立了民行检察的形象,打出了民行声威。
三)发挥信息网络中心论证作用,提高案件质量,实现民行监督最佳效果
如何对所收集的案件线索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利用,以便提高民行抗诉案件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使民行检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是我们信息网络中心成立以来面临的重要任务。我们是从以下六个方面对案件线索进行分析论证的:
1、对线索的基本属性进行论证。以解决线索是否属于我们法定管辖的范围,对辖外案件移送哪些部门,对辖内案件审查后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如何做好息诉工作,对符合抗诉条件的由专人承办,如何快速进入审查抗诉程序等问题。
2、对线索案件本身所反映的基本法律关系进行论证,
3、对线索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讨论。
4、对线索是否存在实体或程序方面的违法事实以及错误原因进行论证。
5、对拟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的案件改判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论证。
6、对隐藏在不公正裁判背后的职务犯罪初查的方法和技巧提出建议。
在论证的程序上我们是这样做的:
1、对拟论证的案件制作成案例,做到保留线索基本事实的基础上隐去当事人、原审法官、诉讼代理人的真实情况,确保论证客观公正。
2、确定参与论证的人员。组织通晓相关法律知识又不存在回避条件的联络员参加论证。
3、分发案例,并告知论证会日期。确定人员后,将案例提前一周分发到位,使参加论证人员事先准备,并进行书面分析。
4、召开论证会。要求每人的发言叙事准确,观点明确,适用法律依据正确。
5、整理论证意见。归纳论证的情况形成论证报告,对案件办理提出处理意见,报检察长或检委会审核决定。并报县人大、市院民行处备案。
通过组织案件论证会,进一步吃透了案情,全面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的认识更客观公正,找到了处理案件的最佳办法,达到了提高案件质量的目的。中心成立以来,我们已召开了十二次案件论证会。分别对19起案件进行了论证,其中有6起标的额较大、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二审案件建议市院提请抗诉,市院向省院提请抗诉后均被改判;5起一审案件向提请市院抗诉也均被改判;5起国资流失案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后,有关单位已纠正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对1起当事人奔波了5年的行政诉讼案件,建议市院提请抗诉,并到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申诉人的实际问题;2起枉法裁判案件,1起已做有罪判决,1起已移送起诉。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便于群众了解民行工作职责,方便申诉,少走冤枉路,我们把民行监督的抗诉案件、职务犯罪、公益案件办理绘成图表,制成案件办理流程图版面,把《民行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运行细则》、《疑难案件论证程序》等也制成版面,悬挂于中心接待室墙上;在各联络处印制了《接待来访群众规则》,制成镜框,悬挂于醒目处。我们还制订了中心及个联络处工作制度,分别为每一名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制作了胸卡,便于群众咨询和监督。
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网络中心健康发展
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是一项新生事物,各联络处、举报点和联络员分布广,队伍复杂,我们检察机关对其没有具体的管理职责,大家都是凭着一种朴素的感情参与到民行监督工作中来的。如何避免“昙花一现”现象或出现瘫痪、散乱的局面,我们从成立之初就注意加强网络中心的队伍建设,以增强信息网络中心的凝聚力,保持长久的生命力,确保网络中心健康发展。为加强信息网络中心自身建设,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发挥民行科核心作用,增强网络中心的凝聚力。民行科是网络中心的核心,我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态度和能力,直接对中心联络员产生影响。民行干警发挥自己的职能,是网络中心正常运行的基础。除院里安排的政治、业务学习外,科里制定周一集中学习,周五点评的学习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民行干警的综合素质。
2、提高联络员的业务技能。我们组织中心成员学习《民行办案规则》及有关文件和民行领域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包括实体法与程序法),并把民行最新动态及时向他们通报,使他们熟悉了解民行工作;以案说法,培养联络员对获取线索的甄别能力;组织联络员参与民行案件讨论、调研等活动,共同提高民行干警和中心成员的业务技能。
3、针对各联络员的特长,各尽其能,增长责任心。针对那些通晓法律知识的联络员根据他们所擅长的不同知识面分为不同的评估论证组,让其对所收集的线索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理方案和法律依据等;对那些与基层人民群众接触面广泛的联络员让其到基层广辟线索渠道;对于人大、纪检、政协的联络员发挥领导优势,对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4、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中心成员的积极性。每月我们根据信息管理员的统计,对联络员提供的线索的数量、被采纳率、价值性,及时通报,对贡献突出的联络员给予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将案件线索进入抗诉程序后的处理情况快速反馈给提供线索的联络员,提高他们为中心服务的积极性。
四、收获 信息网络中心初见成效
信息网络中心成立、运行三年以来,使我院的民行工作一步一个台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院民行整体工作在全市连续三年位居前三名。主要表现在:民行工作的创新发展,推动了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抗诉数量、质量突飞猛进,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办理公益案件、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方面都有新的突破:
1)在全院确立了民行工作的重要地位,树立了威信,甩掉了小科室,养老科的帽子;例如:新野县中医院ct机乱收费案件、城关镇东关二组6.75亩土地改变用途和性质的国资流失案件都同时带出了两起职务犯罪案件,带动了自侦部门的工作,为国家挽回了100余万元经济损失,也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收到很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2)通过网络中心职能的发挥和宣传作用,深化民行监督,成效显著。使民行检察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配合,在社会上民行工作的地位得到提升,权威也建立起来了,群众有困难直接到民行部门申诉或求助。在依法办理民行抗诉案件、大力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做好息访息诉工作的同时,该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医药行业乱收费等热点问题,不断加大办理公益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强化了民行法律监督效果。2003年来,共办理公益案件165起,为国家挽回损失500多万元,进一步使民行检察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例如:施庵镇大营村村民孤寡老人孙长进因存单烧毁,银行不予兑付,诉讼无凭的情况下,求助民行,民行科基于为民办实事,化解诉讼、稳定社会的出发点,到银行调查、协调,帮助孙老汉取出其5500元存款,为他讨回一个公道。
3)不断充实和加强民行检察业务,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民行检察职能,主动向县委、人大及时汇报工作,努力探索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维护了司法公正,服务了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使民行检察工作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明显增强,逐步深化了民行检察法律监督效果,赢得了党委、人大、政府的关注、支持和了解。认识民行部门的职能和作用,有困难也找民行,例如:新野县砖瓦厂土地纠纷和赵杰为新野县五金厂土地及厂房拍卖过户纠纷等上访到国家信访局的案件,县委交办后在15日内均查清事实,公开听证,平息纠纷,息访息诉,作到了党委满意、人民满意。人大、党委为了更深入的了解民行还专门邀请我对民行工作进行专题讲座,在人大的报告上也把民行工作单列汇报,在院工作总结中也把民行工作列入八大业绩之一。06年6月9日新野县人大常委会把民行工作作为06年度审议十项审议工作重点之一,给民行工作进行了高度的评价,并全票通过审议,这是全市范围内,民行检察工作第一次列入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民行部门在全院争先创优中成为重要力量。民行队伍也得到锻炼,逐步成长,走向成熟。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成立、运行已得到省、市两级院的首肯,并作为经验典型向各地推广。2003年度全市民事行政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新野召开,省市两级院的领导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对新野县院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做法充分肯定。南阳市电视台、南阳日报、南阳晚报、河南法制报也对新野县院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做法进行报道。04年对我院民行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做法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民行处分别进行了转发,并作为经验在南阳市民行系统推广,在各县、区院相序成立民行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我院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运行时间不长,积累经验不足,还很不成熟,需要在以后的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民行部门在全院争先创优中成为重要力量。民行队伍也得到锻炼,逐步成长,走向成熟。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成立、运行已得到省、市两级院的首肯,并作为经验典型向各地推广。2003年度全市民事行政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新野召开,省市两级院的领导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对新野县院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做法充分肯定。南阳市电视台、南阳日报、南阳晚报、河南法制报也对新野县院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做法进行报道。2004年对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民行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的做法。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民行处分别进行了转发,并作为经验在南阳市民行系统推广,在各县、区院相继成立民行法律监督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