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党支部: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通知,很高兴我校毕业生xxx同学能成为贵支部的党员发展对象,现对其在我校上学其间的表现证明如下:
xxx,女,xxx年7月28日生,团员,2003年8月——2007年6月在我校学习。***同学在我校上学其间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纪律。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成绩优秀。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和科技活动。自尊自爱,自信自强,明辨是非,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劳动,生活俭朴,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热爱集体,维护集体的荣誉,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一名优秀的高中毕业生。
对“xxx”等邪教组织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不参与,并且勇于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做斗争。除此之外,也无其他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同学的政治审查是合格的。
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