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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0-01-17 
湖南大学2010年艺术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湖南大学是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学科独具浓厚文化背景、经济管理学科富有特色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 ...

湖南大学2010年艺术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是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学科独具浓厚文化背景、经济管理学科富有特色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设有研究生院和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学校现设有31个学院,拥有61个本科招生专业。学校起源于宋朝四大著名书院之一的岳麓书院,历经宋、元、明、清等朝代的时势变迁,一直保持着文化教育的连续性。1903年岳麓书院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定名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十余所国立大学之一。2000年,在全国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中,原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南大学。千余年来,这里学脉绵延,弦歌不绝,素有“千年学府”之称。

一、招生学院及专业介绍

(一)设计艺术学院

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科始于1982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设计艺术学科之一,1993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同年在全国首批获“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设计艺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得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权。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是全国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单位,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在国内同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2006年10月,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名列美国《商业周刊》评出的全球60所最佳设计学院之一。2007年11月工业设计专业被评为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2008年设计艺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9年成功申报国家级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实验区。学院拥有王序、龙兆曙、何人可、赵江洪等一批具有丰富艺术设计实践和教学经验的名师,获得了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编著了一批设计类专业全国统编教材,创造了一大批科研和设计成果,曾荣获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优秀教材一、二等奖,湖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等多项奖励,学生在国内外设计竞赛中获得多项大奖。毕业生基础扎实、知识全面,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于海尔、长虹、美的、TCL、华为、LG、诺基亚、通用汽车、微软等企业,任教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央美院、中国美院、上海交大等近百所高校。毕业生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攻读国内外研究生。

艺术设计(工业造型方向)专业

工业造型方向培养具有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动手能力强,适应当前工业设计发展新潮流,能从事产品设计、交通工具设计和交互界面设计的开发、研究和教学的专门人才。主干课程有:计算机基础(平面)、计算机应用(三维)、素描、色彩、构成、设计表现、设计创意学、产品设计基础、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系统设计、企业形象设计、服务设计、交通工具设计、环境设计、人机工程学、交互界面设计、工业设计史、设计心理学等。在完成相关专业基础课学习后,学生可自主选择进入本方向中的产品设计课程模块、交通工具设计课程模块或数字传播设计课程模块学习,学生毕业后可到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产品设计教育和研究,或服务于设计公司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产品设计、交通工具设计、交互界面设计的开发与研究等工作,也可报考设计艺术学研究生。由于本专业主要课程均需要使用计算机,该专业学生需自己准备笔记本电脑入学。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模块、数字传播设计模块)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培养具有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动手能力强,在视觉艺术、平面设计与数字媒体设计等领域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入学后,学生将首先接受艺术修养、视觉表现及设计创意等方面的专业基础训练。随后,学生将自主选择进入视觉传达课程模块或数字传播设计课程模块,针对不同的设计领域与媒介平台,深入学习相关的设计理论、设计方法与实践技能。

在专业基础阶段,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专业内通识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基础课程主要包括:造型基础、设计色彩、二维形式基础、三维形式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创意学、标志设计、文字设计、编排设计等。

视觉传达设计模块:学生将深入学习印刷、包装及广告等视觉传达设计相关理论、方法与实践技能。此模块课程主要包括:印刷品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品牌与形象识别系统、网页设计等。

数字传播设计模块:学生将深入学习影像、动画及图形界面等数字媒体领域内的设计理论、方法与实践技能。此模块课程主要包括:影像拍摄与编辑、三维动画与后期、交互设计基础、数字界面原型等。

学生毕业后可到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艺术设计相关教育与研究,或服务于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等媒体、软硬件平台开发组织、各类设计策划/咨询公司、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策划、平面设计、印刷、包装、展示、展览、动画设计、影像设计、网站设计、图形界面设计等工作,也可报考设计艺术学研究生继续深造。由于本专业主要课程均需要使用计算机,该专业学生需自己准备笔记本电脑入学。

(二)建筑学院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可追溯至湖南高等学堂于1905年所设的土木学科,先后有两位中国著名的建筑学家%26#8212;%26#8212;刘敦桢,柳士英在此主持教育,1929年创办建筑学专业,是国内最早创办的建筑学专业之一。1960年设立五年制建筑学专业,1962年招收建筑学专业研究生,是国务院授权的国内第一批建筑学研究生招生院校之一。1996-2008年期间,连续四次通过建设部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现设有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景观学四个本科专业,建立了建筑学一级学科所属的全部二级学科硕士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点,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招收环境艺术方向硕士研究生,2007年开始招收环境艺术方向博士生。多年来,建筑学院在办学上吸取湖湘文化精华,博采国内外建筑教育与环境艺术教育的先进经验,形成了重基础训练,重动手能力培养,重设计实践的教学特色。近年来,还在建筑与文化、中日民居比较研究、湖南传统建筑、社区环境规划与环境艺术设计、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了新的开创性成果。建筑学院历经近80年的发展历程,已发展成学科齐全,学术基础扎实,师资力量雄厚,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学院。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设计艺术修养,系统地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与方法,能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及其研究以及从事环境艺术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及其相关的各种知识;理解环境与建筑、环境与规划、环境与社会的整体关系;了解中外环境艺术思潮的基本理论和主张,并用于指导环境艺术设计和创作;具有较强的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动手能力及艺术修养,并能很好地表达设计意图。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环境艺术设计基础、环境艺术表现技法、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家具设计、陈设艺术设计、设计心理学、园林绿化设计、建筑史、美术史、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学生毕业后可到大中建筑设计研究院及装饰设计部门从事建筑环境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家具设计、艺术设计等,还可到各大中院校从事环境艺术教育工作,或继续攻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研究生。

二、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

三个专业方向共招收122名,文理兼招,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专业考试的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再作细分。

三、报名

1、报考条件

热爱艺术和设计事业,有一定美术和设计基础,富于创新精神,无色盲或色弱的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联考,则考生需取得联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试。

2、考试地点

我校2010年在湖北、河南、广东、山东、江苏、陕西六个省设立专业考试考点,考生只能到其中之一考点报名考试(注:请考生关注考点所在省招考部门的最新政策通知)。

省份

报名与考试地点

联系电话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

027-85620975

河南

郑州铁路第六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0371-68354179

广东

广州市美术中学(广州市东风东路580号)

020-83869022

山东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189号)

0536-8223019

江苏

无锡湖滨中学(无锡市建业路17号)

0510-82810954

陕西

西安工程大学(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029-82330087

3、考试时间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武汉

2月28日至3月1日

3月3日

潍坊

2月27日至28日

3月1日

无锡

2月1日至2日

2月3日

郑州

1月21日至22日

1月23日

广州

3月5日至6日

3月7日

西安

2月28日至3月1日

3月2日

4、报名手续及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艺术专业高考考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和考试,不允许代报名。

(2)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一份。考生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复印件无效),背面写上姓名,贴在报名表上一起交报名处。

(3)考试费每生170元。

(4)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

①素描:考核学生准确、快速、生动、记忆表达能力(静物)。

②色彩:考核学生对色彩的感悟及应用能力(静物或风景)。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学校实行统一封闭阅卷,2010年3月15日发放合格考生成绩通知单,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cn)上公布。

五、录取

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综合分(综合分=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0+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色彩、素描单科满分均为150分)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我校认可湖南省联考成绩,湖南籍考生报考我校只参加湖南省美术联考,按照湖南省录取办法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六、其它

1、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按要求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核实相关信息,并将填写高考报名号和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回执在2010年3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者按自行放弃资格处理。

2、学费标准:8000元/人%26#183;年(以2010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067、88823560、88823760

湖南大学2010年艺术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是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学科独具浓厚文化背景、经济管理学科富有特色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设有研究生院和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学校现设有31个学院,拥有61个本科招生专业。学校起源于宋朝四大著名书院之一的岳麓书院,历经宋、元、明、清等朝代的时势变迁,一直保持着文化教育的连续性。1903年岳麓书院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定名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十余所国立大学之一。2000年,在全国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中,原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南大学。千余年来,这里学脉绵延,弦歌不绝,素有“千年学府”之称。

一、招生学院及专业介绍

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由湖南大学与“电视湘军”湖南广播影视集团联合创办,著名导演谢飞教授担任首任院长。学院设播音与主持艺术系、广播电视编导系、表演系和湖南大学影视艺术研究所。学院实施“教师传授、自我拓展、实践转化”的教育教学模式,培养复合应用型影视艺术专业人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7%以上,分布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和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长沙、郑州、太原、南昌、沈阳、杭州、石家庄、深圳等地的广电媒体和艺术团体;15%以上保送或考取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本校和香港浸会大学、城市大学、中文大学等校硕士研究生,多人出国继续深造。目前在读本科生360多人。

学院具备优良的办学条件。现有专业课教师40多名,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3人。除学校教育教学公共设施外,学院建有演播厅、实验剧场、形体房、非编室、声音编辑室、视频教室、表演教室、播音小课教室、音乐教室等专业教学、实践场地和书刊音像资料室。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下辖湖南电视台卫星频道、金鹰卡通频道、时尚频道、湖南经济电视台综合频道、都市频道、生活频道,湖南影视、湖南娱乐、湖南公共九个电视频道,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经济、交通、文艺和金鹰“955”五个广播频率和潇湘电影集团。以上条件为培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应用型影视艺术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为电台电视台及相关部门培养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影视配音等工作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播音导论、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新闻播音、文艺作品演播、广播节目主持、电视节目主持、影视配音、节目主持艺术、形体、广播电视概论、中外电视史、摄影、电视摄像、电视编辑、语言学概论、普通话语音、现代汉语、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新闻采编、广播电视写作、艺术概论、影视美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编导方向、媒体创意方向)

本专业编导方向为广播影视系统和其他传媒机构培养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导演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广播电视概论、中外电视史、影视摄影与照明、电视摄像、数字化影视制作、电视编辑、广播编辑、网络编辑、电视音乐与音响、电视导播、电视节目编排与包装、广播电视文艺、纪录片创作、影视编剧、广播电视写作、影视作品评析、广告制作、影视导演基础、广播电视策划、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新闻采写、广播电视新闻、艺术概论、影视美学、影视批评、现代汉语、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本专业媒体创意方向为电视广播媒体和其他传媒机构培养胜任节目策划与创意、节目创作与制作等工作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创意原理、创意思维方法、创意产业导论、创意经典案例、电视策划与创意、电视市场调查与分析、媒体营销、电视综艺娱乐节目策划、电视文艺创作、纪录片创作、影视编剧、广播电视新闻实务、广播电视写作、影视导演基础、广播电视概论、中外电视史、视听语言、数字媒体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报刊策划、图书出版策划、网络媒体实务、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文学创作、传播学、艺术概论、影视美学、影视批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专业艺术院团、影视剧制作机构和电视广播媒体培养从事演员、导演、配音和节目主持等工作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表演、台词、声乐、形体、舞台剧排练、导演基础、表演概论、剧本阅读、视唱练耳、戏曲身段、传播学、艺术概论、影视美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外戏剧史、中外电影史、毕业大戏、毕业论文等。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共招收82名,文理兼招,详情如下表: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层次

录取批次

表演

22

4年

本科

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30

4年

广播电视编导

30

4年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联考,则考生需取得联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试。

1.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周岁,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 表演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

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男1.72米以上,女1.62米以上。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

(二)报名办法

我校在北京和长沙设置了专业考试考点,考生只能到我校设置的其中一个考点参加考试,不受理函报(湖南省考生只限在长沙考点报考)。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艺术专业高考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并交齐以下材料,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所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费)不予退还。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每个专业初试费100元/人,复试费为220元/人。

3.填写好的报名表(每个考生最多可报两个本科专业)。

四、考试

(一)时间与地点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地点

北京

2010年2月19~21日

2010年2月22~28日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曾宪梓楼(教九楼)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长沙

2010年3月6~8日

2010年3月9~15日

湖南大学

(长沙市岳麓山)

湖南大学

(长沙市岳麓山)

(二)考试内容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

(1)自我介绍

(2)朗读指定稿件

(3)朗读自备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复试(面试录像):

(1)朗读指定稿件

(2)模拟主持(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根据要求进行,限3分钟以内)

(3)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3分钟以内)

(4)回答考官提问及特长展示

(5)笔试(闭卷,统一进行,2小时)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初试(笔试):

(1)影视作品评析

(2)写作

复试:

(1)自我介绍

(2)材料评述

(3)回答考官提问

(4)特长展示

3. 表演专业

初试:

(1)自我介绍

(2)自选朗诵(自选小说片断、诗歌、寓言或笑话,时间限3分钟内)

(3)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4)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2)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等)

(3)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三试:

(1)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2)艺术特长展示(声乐、舞蹈以外的其他艺术特长)

(3)口试与录像

(三)成绩公布

复试结果于2010年3月2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cn)上公布,并寄发合格考生的成绩通知单。

五、录取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我校以上录取原则,湖南省每个专业招收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0%;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并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别位列前三、前五的考生,文化成绩只需达到我校在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六、其他

1.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按要求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核实相关信息,并将填写高考报名号和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回执在2010年3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者按自行放弃资格处理。

2. 学费标准:13000元/人%26#183;年(以2010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3. 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4.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067、88823560、88823760

传 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 czq@hnu.cn

网 址:http://admi.h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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