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会计人员因病暂时不能工作的,可以不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82. 在会计工作交接中,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如有短缺,可用白条抵库。()
83.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将有关电子数据在计算机实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84. 会计工作交接后,为了分清责任,接替人员应别立账簿,进行记账。
85. 会计工作交接后,原移交人员因会计资料已办理移交,因而不再对这些会计资料的会法性,真实性负责()
86. 会计工作交接后,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
87. 会计工作交接,移交清册应填制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88. 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民事责任。()
89. 行政处分的形式包括记过,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90.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91. 行政处罚的形式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等。()
92.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93.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
94. “小金库”核算,属于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95.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完毕后,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6. 对违反《会计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9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反会计法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9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反会计法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99. A公司采购商品30000元,按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
100. 对犯有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单位负责人,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1. 单位之间可以相互 [此资料转贴于学习网 ]www.Gzu521.com 借用现金。()
102. 单位的存款账户可以代其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
103. 单位临时收入的现金可以用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104. 一个单位可在几家金融机构开设基本存款账户。()
105. 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付。()
106. 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107. 不准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108. 一般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
109.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别有规定外,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银行支付结算业务。()
110.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字()
111.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字()
112.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不写“整”字()
113.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也可留有空白。()
114. 基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115. 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116. 所有以自然人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应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117.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118. 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账户。()
119. 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
120.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不纳入个人账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