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保障消费者
32.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本署的职员是确保市面上供给的玩具、儿童产品及消费品均达到合理的安全标准;珠宝首饰的黄金及白金成分获正确标记;以及出售的货品在重量和尺寸上,均符合消费者的期望。
33.年内,本署曾因不符合指定安全标准的玩具及儿童产品的交易检控八人及三十间公司,涉及的产品包括奶嘴、双层、婴儿、儿童乘坐车、水上玩具、附有细小零件的玩具、电池操作的灯笼及单车。八人及十二间公司曾因不安全消费品的交易而被检控,涉及的消费品包括金属折椅、木制扶手椅、婴儿睡袋、指甲油、保温器、瓷杯、家庭化学品及乳胶枕头。此外,本署亦曾检控十四人及九间公司未有遵守《黄金及白金标记令》,并检控一百一十三人及八间公司售卖重量不足的货物或使用有问题或不准确的秤量工具。
34.为了提高业界的产品安全意识,并令业界更加了解遵守《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和《消费品安全条例》的责任,本署曾在各大百货公司及连锁店展开宣传和教育活动,年内共举办五次讲座,业界踊跃参加,今年会继续举办同类讲座。
(6)战略物品
35.为防不法之徒利用香港转运大规模杀伤武器,监察及管制战略物品进出口,仍属本署年内的重点工作。本署检查进出口货物十五万五千六百五十六件,查核牌照二千四百一十五次,进行调查二百三十一次。年内,共有一百零三人或公司被检控,法庭共判罚款二百二十三万元。本署人员亦在行动中检获价值一百二十六万元的战略物品,包括装甲车、头盔及防毒面具。
36.本署人员在一宗重大案件中,扣押了五部未领有效牌照而经香港过境的装甲车,并检控涉案疑犯,最后,法庭判处被告罚款二十五万元,并充公该等装甲车。
(7)打击非法转运纺织品活动
37.二***年,本署加强执法工作,藉以打击非法转运纺织品活动。本署检查付运货物二万八千三百七十二次,巡查付运货物兼工厂三千四百二十二次,查核工厂记录二百一十三次,并在陆路边界管制站及公众货物装卸区突击检查四百八十七次。结果,共有四百二十七个制造商及出口商被控以有关非法转运纺织品及成衣的罪名,检获货物总值一亿三千五百五十七万元。
38.本署于二***年四月成立一支由二十人组成的纺织品特遣队,负责打击非法转运纺织品活动,至今扣押成衣总值五千九百三十八万元。专责小组的人手将增至共六十名,以示本署矢志维系贸易伙伴对本港纺织品出口管制制度的信心。与去年比较,破案数目增加二百五十一宗(由二十四宗增至二百七十五宗),检获纺织品的价值增加四千六百七十七万元(由一千五百零五万元增至六千一百八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