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辩论词: 高薪能够/不能养廉(3)
正方:西安交通大学 高薪能够养廉
反方:上海外国语大学 高薪不能养廉
正方一辩:我们扼制贪欲要通过法制而不是高薪呀!
反方四辩:我看对方辩友是想用有限的高薪去填一个无限的漏洞吧!日本前自民党总裁董宛兴有动产不动产一百亿日元,可仍贪污二十九亿日元,这难道是高薪制止得了的吗?(掌声)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的问题是现在公务员的待遇实在是太低了,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合理的需求都当作是贪欲呢?
反方三辩:对方二辩明明在陈词中告诉我们:“我方不否认现在公务员的待遇不可谓不低。”可现在又告诉我们公务员的待遇是很低的,明明又自相矛盾了嘛!
正方四辩:对方三辩在陈词中也告诉过我们:“给了贪者的钱他会要得更多更多。”我请问在座的评委,你们在拿到自己合理工资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更贪一点呢?(掌声)
反方三辩:我是说对于一个本身就很贪的人,你给了他钱,他当然会更贪了。再请问,北京某公司会计史健宏用公务之便贪污八千万美金,这么大的胃口你高薪填得了吗?
正方三辩:所以说对方在这里又混淆了两个概念,那就是“养廉”与“惩贪”。惩贪要用法制去惩,养廉要靠高薪呀!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一直不回答我方问题。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个事例。震惊全国的红塔集团高层贪污案,若不是外人揭发,总裁、副总经理以及总会计师联手作案可谓滴水不漏,这完全是财务制度上的漏洞。高薪如何堵呢?
正方三辩:看一看吧,财务制度已经成这个样子了,如果再不量化会成什么样子呢?(掌声)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说廉和贪是无关的,养廉和惩贪是不一样的。什么叫养廉呢?养廉是防止人由廉变贪。如果我们不对贪的本质作分析怎么养廉呢?
正方一辩:对呀,养廉是防止人们由廉变贪,而不是由贪变廉。
反方二辩:现在的贪污者是不是由廉变过来的呢?在重大贪污案中,有百分之九十的人收入高于大学教授,这样的收入还要用高薪给他们改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