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9年的工作方向,工作目标以及工作要求。
34.启动新一轮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继续实施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等项目,培养和汇聚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加强引智基地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开展与地方共建引智基地和创新团队的试点。
3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活动,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贯彻落实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坚持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八、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36.全力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完善国家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积极推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37.贯彻落实《汶川地震学校灾后重建规划》,确保2009年秋季开学时大部分学生回到新建校舍学习生活。配合地震灾区地方政府,加大地震灾区教育对口支援组织协调工作力度。抓好地震灾区学校恢复重建。继续实行地震重灾区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政策。
38.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国家助学体系。全面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以生源地信用贷款为重点,扎实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进一步扩大贷款覆盖面。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学生营养状况。落实好解决北方农村学校冬季取暖问题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39.大力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加强“双语”教师和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办好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和高校民族班、预科班。完善教育对口支援机制,做好支援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教育工作。
40.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做好高考命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录取公正的行为,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和高校违规招生。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加强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和监督。
41.依法从严治教,加强规范管理,维护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与规范工作;继续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研究和制定幼儿教育收费政策。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教育行风评议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2.积极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全面加强安全教育,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普遍开展安全演练。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加强寄宿制学校、学校公共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大力开展校园植树活动,积极建设绿色校园,努力使各级各类学校绿树成阴、鲜花盛开。深入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积极倡导和培育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学校、热心公益的优良校风,形成蓬勃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使学校成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校园。
九、深入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43.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地方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和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验,进一步加强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业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促进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服务。切实办好高校学生食堂,改进和完善后勤保障体系。
44.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民办学校管理,继续规范独立学院设置和管理。督促民办高校落实法人财产权,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民办幼儿教育发展和管理。
45.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深化与外国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盟等国际组织的教育高层磋商机制,构建区域性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积极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学历学位互认。做好俄语年各项工作。完善跨境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育涉外法规体系,加强对教育涉外活动的监管和引导。做好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工作。
4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国留学工作,积极发展来华留学事业。深入推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改进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加大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的力度。支持公民自费出国留学。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规模,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47.制定《汉语国际推广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全球孔子学院布局,注重提高质量,鼓励探索创新,促进平等合作。加强汉语学习读物和文化产品开发,创新汉语教学资源推广模式。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举办汉语夏令营和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加强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国外本土汉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48.加强教育服务与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国教育系统信息化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质量监控、毕业生就业、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和教育涉外监管等应用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应用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教育电子政务。
49.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应用与管理,促进语言生活健康和谐发展。规范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学生汉字书写。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继续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加强汉语汉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启动新世纪普通话审音。建设语言生活监测与中国语言资源库。加强网络语言监测与研究,发布年度语言生活状况报告。
十、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提高领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50.加强高校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发挥高校在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51.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大力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把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做好直属高校巡视工作。健全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扎实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52.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理顺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做好普通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和落实工作。认真抓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加强中小学党支部建设。
53.进一步加强教育部机关建设,大力推进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做好机构完善和职能调整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教育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件归档、会议管理和督察督办职能。全面加强保密工作。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54.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加强对财务、基建、招生、采购、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深化校务公开,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严肃查办案件。深入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