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赴外学习考察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总局有关工作要求,探求江西国税发展的新路,11月11日至11月25日,以江西省国税局局长周广仁为团长,曾飞、孙荣洲副局长为副团长,各设区市国税局局长和省局机关部分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的江西省国税局学习考察团一行23人,行程3700多公里,对浙江省局、衢州市局、杭州市萧山区局,江苏省局、南京市局、无锡市局、无锡市管理三分局,山东省局、潍坊市局、高密市局,青岛市局、崂山区局,安徽省局等13个国税局,重点学习考察了依法治税、征管改革、信息化建设、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基层建设、干部教育、文明办税服务和税收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这次学习考察得到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省和青岛市国税部门的热情接待和大力支持,所到之处的国税局主要领导及有关方面负责人会见了学习考察团,介绍了各自情况和经验。通过学习考察,大家深受教育和启发,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开阔了眼界,找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增强了做好江西国税工作、加快江西国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四省一市”基本情况 近年来,浙江、江苏、山东、安徽和青岛四省一市认真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敢为人先的勇气、胆识和创新实干的精神,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两税”收入等方面创造了显著成绩。可以说四省一市市场化程度高,经济运行机制活,外向型经济开拓能力强,经济发展回旋余地大,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迅猛,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高,发展后劲潜力大,已经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经济与税收步入了良性循环、共同发展的佳境。以下用相关数据指标与江西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江西省与“四省一市”2000年经济税收主要指标对比表
单位:亿元
项目
江西省
浙江省
江苏省
山东省
安徽省
青岛市
面积(万km2)
16
10
10
15
13
1.06
人口(万人)
4140
4677
7438
9079
5986
702.97
纳税人户数(万户)
26.93
167
81
66.3
39.5
10.0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数(万户)
1.68
8
17.89
6.9
2.5
1.95
国内生产总值(GDP)
2003.3
6036.34
8582.73
8542.44
3038.24
1151.2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
4839
12906
11539
9409
5076
16376
财政总收入
171.69
658
865.13
775.3
290.4
221.02
地方财政收入
111.5
342.77
448.31
463.68
178.72
80.01
增值税、消费税“两税”收入
76.40
413.88
480.77
402.42
138.18
69
2001年税收收入计划
86.69
526.73
595.78
484.27
151
84.59
江西GDP所占比重(%)
—
33.18
23.34
23.45
65.93
174
江西财政总收入所占比重(%)
—
26
19
22
59
78
江西“两税”收入所占比重(%)
—
18.46
15.89
18.98
55.28
110.7
从以上表中可以看出,江西省200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仅占浙江的33.18%,江苏的23.34%,山东的23.45%,安徽的65.93%,青岛市的174%;江西省2000年财政总收入仅占浙江的26%,江苏的19%,山东的22%,安徽的59%,青岛市的78%;江西的“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仅占浙江的18.46%,江苏的15.89%,山东的18.98%,安徽的55.28%,与青岛接近。
二、“四省一市”国税工作主要情况和特点 浙江、江苏、山东省和青岛市国税部门作为我国税收改革的排头兵,在近五年来的探索中积累了极为丰富而宝贵的经验,安徽省国税部门在规范税收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四省一市”国税局在依法治税、征管改革、基层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国税收工作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概括起来,“四省一市”国税部门依法治税、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比较强,改革创新的意识比较强,规范管理的意识比较强,以人为本的意识比较强,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浙江省国税局针对全省国税的执法现状,特别是吸取“金华税案”的教训,提出把规范执法置于国税基石地位,作为立身之本、发展之源的治税思想,有力地推进了全省依法治税水平和能力的提高。省局在全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制,已追究有关责任人80多人,其中县市局领导干部17人;连续三年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大规模的税收执法检查,并在18个市、县、区局开展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试点工作,已通过认证14个,明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同时进行税务稽查内外分离的改革,突破“一元化”的稽查案件管理,建立了选案外分离、二级案审的新格局。该省统计,至2000年底,全省国税系统共召开案件审理会议3500多次,审理结案案件4600多件,直接补税罚款9亿多元。经二级审理的案件中,没有一件提出一个复议申请,要求听证的也占极少数。对在执法检查中有功人员,浙江省局实行记功嘉奖制度,充分调动干部规范执法、严格查处、打击偷逃税行为的工作积极性。
江苏省国税局坚持以改革税收计划管理制度为重点,突出搞好依法征收,将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逐步取消基层分局收入计划,加大计划的调整调度力度,建立以申报率、入库率、清欠率为主的征管质量指标体系,由单纯计划指标考核转为收入进度和征管质量“双轨制”考核,并把征管质量作为评先创优的主要依据;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全面开展对各级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净化了依法治税环境。南京市国税局坚持“重在治内、内外并举”的方针,重点抓了内部的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复议案件的胜诉率保持在100%。无锡市国税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程中,注意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出口退税、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八个重点岗位突破,全面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市区分局细化为22个执法事项进行考核落实,严格奖罚,推进了规范执法进程。同时该局每年对基层单位进行税收行政执法监察,得到总局的充分肯定。
山东省国税局把依法行政确定为贯穿各项工作的主线,以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保障,切实加大规范执法工作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全系统依法治税工作水平。为规范每个岗位的执法权力,制定了6类45岗税收执法岗位职责,对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执法岗位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建立起一套明确具体的税收执法岗位体系,实现了科学定岗定责,规范执法行为。潍坊市国税局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采取邀请专家教授讲解、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稽查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一定渠道反馈给征管部门,考核部门同时纳入考核,以查促管,得到总局领导的批示肯定。
安徽省国税局坚持宣传税法不放松,执行政策不走样,依法查处不留情,自1997年以来,共清缴历年陈欠税款30多亿元,全省基本做到无欠税。同时,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两权”监督的决定,针对税收执法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或岗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开展稽查执法、发票保证金管理、缴税审批等一系列专项执法监察。制定了《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徽省国税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办法》、《安徽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
青岛市国税局严格遵循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创新为基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突破,以手段创新为保障,在求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五管齐下”,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有力地提高了依法治税水平,优化了依法治税环境,提高了税收收入质量,强化了税收管理职能,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树立了文明执法形象。崂山局和胶南市局率先在全国税务机关通过ISO9002认证,初步建立起“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税收管理质量体系,对税收执法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二)抢抓机遇,与时俱进,深化新一轮的税收征管改革
从1988年的“两分离、三分离”到1996年的新征管模式,浙江、江苏、山东、青岛国税局无不走在改革的前列。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不断加快,他们认真贯彻江总书记提出的“在现代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税收征管必须积极采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以利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水平”的指示,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方针,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进行新一轮的税收征管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浙江、江苏、山东、青岛国税局在新一轮的征管改革中,做到了与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齐头并进,特别是在规范征管流程、申报征收多元化、征收数据高度集中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探索。
浙江省国税局在不断完善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征管体制的同时,今年又选择了衢州、丽水2个地市局开展以市局为单位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分级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的试点,探索更高层次的集中征收体系,并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完成全省范围的推行工作。全省CTAIS软件于2001年9月27日全线运行。在实行集中征收后,浙江省局在巩固上门申报、规范邮寄申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申报方式的多元化建设,全省实行电话申报和邮寄申报的个体户已分别达到86624户和31033户,占个体工商户数的25.6%;实行网上申报户达43702户;实行预储帐户纳税的有344735户,一般转帐缴款达169284户。
江苏省国税局从今年开始新一轮的征管改革,其主要特征是大力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实现征管事务专业化管理。一是完善网络建设,实现税收征管信息的集中处理和高效运用;二是发挥技术和资源优势,实现申报纳税的快捷、简便;三是建立专业征收局,实现以市、县(区)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四是实行划片管理,实现对纳税人的属地实时监控;五是推行市、县一级稽查,实现税务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六是健全服务体系,实现税收服务的优质、高效。该局在无锡市局进行了CTAIS软件的推行工作。无锡市国税局全面应用了CTAIS软件,实行了征管信息的征、管、查各系列分级分类使用制度和适应征、管、查机构外分离的计算机运行体系,顺利实现了CTAIS软件与金税工程系统接轨,提高了计算机运行和监控能力。
山东省国税局结合本省实际,确立了“信息高度集中,机构相对集中”、“机构改革服从服务于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精简效能、属地管辖、分类管理、集中征收”的原则,积极构建以“四个体系”为主体框架的税收征管运行新机制,即:加速信息化建设步伐,形成高度集中的信息处理体系;大力推行税款征收方式改革,以大型数据库软件为依托,形成相对集中的税收核算体系;调整和规范管理机构,形成专业化的监控管理和服务体系;推行稽查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一级税务稽查体系。全省CTAIS软件于2001年7月1日全线运行。目前,全省实行银行网点报税的纳税户已达343041户;实行电话报税的纳税户已达93640户;实行网上报税的纳税户达75397户;实行三种征收方式的纳税户共512078户,占全省总纳税户数的60%,三种申报纳税方式已成为该省纳税人申报纳税的主体模式。
青岛市国税局率先在全国税务系统实施“三项改革”,推行CTAIS软件,全力打造国税新形象。他们认为,作为三项改革的龙头,征管改革必须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以“一个制度、四个体系”为主要内容,合理配置征管资源,科学进行业务重组,形成“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征管格局,全面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所谓“一个制度、四个体系”是指以多元化电子申报方式为基础的纳税户自行申报缴税制度;依托计算机网络的集中征收体系;贴近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体系;严肃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一级稽查体系;征管质量和依法行政的税收监控体系。实行改革后,青岛市区8个基层局和5个县级局及33个农村分局的征收职能被全部剥离,建立了直属市局和5个县局的集中征收机构,全市国税系统具有征收职能的机构,由原来的47个缩减到6个,具有稽查职能的单位,由原来的46个缩减到6个,变多点执法为集中统一执法,执法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大大提高。通过实行“计算机远程电子申报、电话申报、银行网络申报、上门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方便了纳税人。截止今年10月份,全市有95.2%的企业纳税人已经采用了电子申报方式,其中,93%的一般纳税人实行了计算机远程电子申报,60.27%和23%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分别采用了计算机远程电子申报和电话申报,所有个体“双定”户全部实行了银行网络申报纳税。今年1-10月份企业纳税人银行代扣税款成功20481笔,成功划款3.82亿元,扣款成功率为76.2%;个体“双定”户银行扣税成功42895笔,成功划款673万元,扣税成功率95.8%。该局还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建立了纳税评估机构,依托评估软件,采取审核、分析纳税资料、与纳税人约谈举证等方式,积极开展税收专题评估,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零负申报率分别下降了15%和12%。
(三)贴近实际,因地制宜,基层建设成绩显著
我们在学习考察过程中有一个共同的体会,这就是四省一市国税局基层单位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均很好,办税流程井然有序,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浙江省国税局根据省财政直接核算到县的体制,充分发挥省局的调控功能,分级分类确定了全省基层县市国税局经费开支“最低保障线”;对信息化建设投入较大,基层所需的信息化设备,由省局按照政府采购制度集中办理。江苏省国税局注重加强基层的硬件建设,从1997年以来,每年解决20个基层分局办公用房和办税服务厅建设,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山东省国税局注重加强基层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全省所有城区征收分局和50%以上的农村分局建立了征管计算机局域网,其他农村分局也实现征管微机化管理,基本满足了基层征管需要。安徽省国税局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工作重点向基层转移、向征管转移的要求,省局直接向县市局下达经费指标,通过市局向县市局拨付经费,并规定了人均“最低经费保障线”,确保了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基层。青岛市国税局注重加速基层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国税网络和硬件建设力度,完成和畅通了覆盖市、区、县级市及乡镇的高速广域网。
(四)以人为本,机制灵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浙江省国税局注重培养面向21世纪的高素质、复合型的税收管理人才,从1997年机构分设以来的短短三年多时间内组织各类培训1070多期,参加培训达58000多人次(人均培训3次),全系统45岁以下的人员基本达到了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初级水平。省局与浙江财经学院合办大专班、本科班培养干部近1500人,与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联办了有160多人参加的3个研究生班,探索出了一条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并重、学历教育与业务培训齐抓、分级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干部培训教育新路子。江苏省国税局在全系统加快组织实施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把培养100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列入“十五”发展目标;组织了税政、征管、稽查、计算机、计划财务、行政管理6个系列的全员考试考核,考试成绩与干部使用、经济待遇挂钩,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岗位专业等级制,以能定级,以级定岗,按岗计酬,极大地激发了干部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南京市国税局对科所长采取殿后下岗、竞争上岗办法,先后有56名考核殿后的科所长被免职,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山东省国税局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2001年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了3名正处级、7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全系统共调整交流了2173名领导干部;该局充分发挥税务学校的作用,开展高级复合型人才、学历教育、业务技能、岗前培训、知识更新等方面的培训,全方位提高在职人员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整体素质。高密市国税局推行了业务等级管理办法,根据日常考核和业务技能考试成绩,将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划分为四级,不同级别的人员享受不同的奖金、政治待遇,大大增强了税务干部的危机感,有效地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安徽省国税局严把进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进行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工作急需要的高素质人才,2000年通过考试录用100名计算机技术专业人才。青岛市国税局开展了以“税收文化”为载体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把税收工作的职业理念、职业精神、职业行为和职业技能等,融入先进文化建设中,形成共同的理念精神和价值取向,为提高执法、服务和管理水平提供了智力和精神动力。
三、“四省一市”之行给我们的启示 在浙江、江苏、山东、安徽和青岛市学习考察活动中,我们不仅亲眼目睹了“四省一市”国税工作日新月异的变化,而且切身感受了沿海发达省份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每一天的学习考察,都是一堂生动的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教育课。大家深切地体会到,江西国税自己与自己比有进步,但是走出江西看江西,差距也比较明显,集中体现在:观念上相对陈旧,创新意识、机遇意识、创一流意识不够强;工作上总体规划、思路、目标还不够明晰,往往就事论事多,长远规划少;工作标准、要求还不高,先进性、科学性、创造性不强;经费投入比较散,保证重点不够好。通过这次考察,结合我省国税工作的实际,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江西国税发展。“四省一市”国税局走过的税收改革、发展历程,实际上是一个思想不断解放,观念不断创新的过程。对照他们的经验,审视江西国税发展的现状,差距不仅表现在数量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思想观念的落后上。而思想观念的落后又集中体现在:抢抓机遇的意识不强,营造信息化建设氛围不浓,推进“科技兴税”的措施不力。改革是一场革命,改革就是革鼎故新,要把弘扬井冈山敢闯新路的探索精神与学习“四省一市”国税局敢于摆脱传统手工操作体制的束缚、大胆探索运用计算机提高税收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勇气结合起来,全省国税系统要坚决克服因循守旧、习以为常、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识。要认清实现信息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征管新格局是今后税务工作发展的潮流,如果我们不能很好适应这一潮流,江西国税工作将会远远落后于其它省、市的发展,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将会直接影响到今后五年及更长一段时期的税收发展。
(二)从江西国税实际出发,坚定不移地进行“三改一推”工作。我省国税系统推进新一轮征管改革有较好的征管基础,特别是经过1997年以来的第一轮征管改革,以手工操作为主的征管基础工作相对较好。现在关键是要敏锐地把握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大力构建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专业化分工明确的税收征管新机制。我省总体规划是深化税收征管、机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软件),即“三改一推”;基本原则是“积极稳妥、规范统一、因地制宜”;具体方法是抓新余、带南昌、促宜春、推全省。“三改一推”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征管运行机制,分解税收执法权、上收税收执法权、规范税收执法权、制约税收执法权。围绕这个目的,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专业化原则。就是要按照征管专业化的要求,通过设置专业化的征管机构,分解税收执法权,将县区局的征收职能改为以地市局为单位的数据处理,现有县(市、区)国税局名称不变,职能主要是管理,不进行征收数据处理,同时进一步明晰稽查局的职责,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二是集约化的原则。就是要按照税收征管简便效能的要求,通过减少基层执法主体,上收税收执法权,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规范化原则。就是要按照征管业务规程的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尽量避免职责交叉,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两权”监督。四是信息化的原则。就是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先进的申报方式,制约税收执法权。“三改一推”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一个制度、一个系统和三个体系,即:建立多元化申报缴税制度;建立基于CTAIS软件的征管信息系统;建立依托于计算机网络的集中征收体系,贴近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体系,统一执法的一级稽查体系。
(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国税干部政治业务素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国税工作的要求,面对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税收征管改革是长期的、系统的、复杂的,无论是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税收征管模式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改革,还是建立以“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改革,征管改革办法的实施,只有靠高素质的人才在科学设定的机构和岗位上去完成。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有人去做,高素质的人才能做出高成效的事。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必须相应推进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否则,征管改革将失去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各级国税机关应树立“人才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借鉴“四省一市”国税局干部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严格把好进口、疏通出口、全面提升现有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通过考试、考核、能级管理、培训教育、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等多样形式,引进高素质的人才,用好现有人才,激发人才活力,全面提高人员综合素质,以适应信息化时代和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需要。
(四)坚持依法治税,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加快江西经济发展步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面对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管理现代化的国际形势,适应加入WTO后的经济发展和国税工作需要,全省国税部门必须正确处理好坚持依法治税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决策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即:增强发展意识,实现国税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增强法制意识,实现依法治税与从严治队的协调发展;增强创新意识,实现科技兴税与加强管理的有机统一;增强服务意识,实现优质服务与规范执法的共同推进,全面发挥税收组织收入、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我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