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我区“十五”计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在区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工作部署,从实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法制化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改进代表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四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坚持以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努力推进溪湖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和全面振兴。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要充分把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利契机,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常委会要认真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企业改制运行情况的报告,促进企业加快转制步伐,提高转制企业运行质量,加速老工业区的调整改造进程;要组织代表视察区政府 关于“四大发展战略”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四大发展战略”的进一步落实;要认真开展税法调查,以进一步增强全区依法纳税和依法征税的意识,使税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要认真调研区、乡镇财政体制运行情况,促进财政体制深化改革,使财政更加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要求。另外,常委会还要听取并审议2005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监督,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听取并审议200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围绕依法治区方略,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
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促进我区依法治区工作的不断深入。要有重点的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督促执法机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常委会要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溪湖区实施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情况及五·五普法规划的报告》,促进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推进我区建设法制城区的进程;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溪湖区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进一步落实,确保社区发展与基层稳定。听取并审议区政府贯彻落实《辽宁省档案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以推进我区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根据“一府两院”提请,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认真调查、了解、考核,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拟任职人员有一个客观、公正、全面了解,根据被拟任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依法任命“一府两院”干部,认真行使干部的任免权。同时常委会要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督办工作,加强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围绕代表履行职责,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重任。常委会要按照《代表法》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维护代表合法权益。要统筹安排好各代表团活动计划,组织代表搞好“三察(查)”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要完善为代表服务的基础工作,健全代表意见和建议反馈制度,及时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出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质量,促进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今年,常委会还将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若干规定》、《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文化、体育、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另外,常委会视察社区警务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政府加强社区治安稳定建设;结合春耕备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出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害农民行为,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法制建设。
在总结以往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常委会继续坚持评议工作制度,加强对依法选举和任命干部的人事监督和工作监督,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今年7-8月份常委会将组织部分代表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为评议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9-10月份召开常委会,对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及其班子成员工作进行评议。
四、围绕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常委全自身建设
常委会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高监督质量和工作水平的基础工作来抓,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切实加强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把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放在重要位置,继续完善工作制度和学习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和人大理论知识,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保证常委会做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审议意见,力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