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市、县人事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事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胆探索人事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路子,努力将我县人事人才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垫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事人才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 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
1、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在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服务对象评议的机制,细化并出台新的考核实施办法,加大平日考核力度,建立考核结果公示制,切实加强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以考核促进公务员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2、建立公务员轮岗交流长效机制。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改善结构、提高素质的目标,向县委县政府报请《公务员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定期开展轮岗交流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从而建立公务员轮岗交流长效机制。
3、进一步规范行政性表彰工作。要按市—号文件和垫府发[1997]77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县的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奖励制度,改变以往重奖励、轻活动的倾向,从评选的公示要求、奖励方式、表彰后的事迹宣传学习等方面,引导强化活动本身,充分发挥行政奖励的激励作用,维护行政奖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强化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事争议仲裁作为人事执法的一个重头戏,要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办案程序,切实提高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量,保障用人单位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此来平息事态、减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5、进一步完善企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教育、稳定、管理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好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做到了政策配套,措施到位。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1、继续开展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结合事业单位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拟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指导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办法。2005年在县医院等少数几个经营性事业单位中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行打基础。
2、全面推行职员制。要根据已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尽快拟出推行职员制的方案报请县政府审定,争取2005年全面推行。
3、规范事业单位进口。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坚持“几进必考”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需要,引进专业对口的人才。
4、拓宽用人视野,公开选拔事业单位负责人。2005年,争取拿出3—5个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岗位用于面向公开选拔,以利于优秀 人才脱颖而出。
5、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强化岗位聘任、全面推行评聘分离,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终身制,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通过构建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社会评价机制,改进完善聘任制度,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6、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逐步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约束激励机制。要结合垫江实际,制定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办法,突出抓好教育、卫生等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登记制度。
(三)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各种考试,严肃考风考纪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要按“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抓好政治理论、知识更新培训。同时,要强化了课程的合理设置和监督机制,注重提高培训质量,使培训达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2、规范各种考试、严肃考风考纪。要在《重庆市人事考试守则》的框架内,出台我县人事考试操作实施细则,尤其是要细化关于考试违规处理的实施细则。通过扎实工作,保住垫江“人事考试”品牌。
(四)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搞好人才服务
1、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要在引进人才的原则、条件、范围、程序、优惠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引进的具体办法,进行规范管理,力争多引进一些垫江经济发展所需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
2、创新人事代理制度,完善人事代理功能。要认真实施《重庆市人事代理暂行规定》,加快人事代理工作的拓展步伐,扩张人事代理的范围,在为个人办理人事代理的同时,要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搞好集体人事代理。要充实人事代理的内容,实实在在地为被代理单位或被代理人员提供全方位的人事人才服务。
3、抓好人才市场的建设与发展。要严格规范人才市场管理,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功能,认真做好人事代理、职称评审、转正定级等服务,拓展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抓好人才市场的信息化进程,要加强同县内企业的联系,及时掌握企业的人才需求信息,主动上门服务。同时,加强同市内外人才市场的联系,互通信息,拓宽引进和输出人才空间。
(五)统筹协调,促进其他人事工作全面发展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人才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要在2004年考核细则的基础上,根据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措施。
2、加大奖金、津补贴发放的规范力度。要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奖金、津补贴发放工作。
3、努力搞好“十一·五”人才规划的编制工作。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工作小组,通过对我县人才队伍现状、人才结构、人才需求等问题的调研,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出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的“十一·五”人才规划。
4、搞好两个调研。一是有关人员包括非监察对象受处分后,在工职、工资上如何处理的问题;二是乡镇专业技术在职称评审时,如何处理其不在岗的问题。
5、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行评工作和“保先”活动的开展,大力开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诚信型人事干部队伍活动。
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塑造人事部门严谨诚信、求真务实、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