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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私也要有畏 范文

2007-01-07 

生在世,其精神世界总应该敬畏一些神圣、不可亵渎的东西,否则,就可能变得浮躁、庸俗甚至为所欲为。古语云:“官有所畏,业有所成”。领导干部肩负着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廉洁无私是最基本的政治品质,只有无私方能无畏,但做到了无私也不能无畏。领导干部有“畏”,才不敢为所欲为,滥用职权,才不敢为政不勤、失职渎职,也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如履薄冰、自警自励,自觉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所谓“畏”,不是怕失去自己的官位和权力,而是怕自己一旦行使不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一旦违反了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会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带来重大损失,会辜负人民的期望。常怀畏惧之心,体现的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显示的是一种信念和境界,是保持头脑冷静的“清醒剂”,是医治胆大妄为的“良药”,是促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敬业勤政的正确之举。
一、畏民心,民主行政
畏民心者,敬畏民众也。人民是生产力的主体,是创造历史的主人,也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民意如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现在有的干部缺乏正确的群众观,自恃不贪不占就可漠视群众,说话办事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只怕领导不开心,最终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贻害党的事业。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自己奋斗来的,也不是某个人的恩赐,更不是某种资本换来的,而是人民赋予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群众在我们心里的份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畏民意识,坚持以民为本,民主行政,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一是要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党的利益和群众利益从来都不是矛盾的。领导干部既是党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天下活静在于民乐,天下可畏在于民怨。要真心把群众当作衣食父母,经常身入基层,心入群众,时刻倾听群众呼声,触摸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真正上不负党,下不愧民。二是要把行政目的与行政过程相统一。实践是个大课堂,人民群众是这个课堂上最高明的老师。民主行政不仅是在目的上要为人民服务,更重要的是在过程上要让人民参与行政。要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确保以民为本不仅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上,而且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三是要把群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统一。决不能把追求群体利益作为侵害少数群众合法权益的理由,做出损民、害民的事。
二、畏法规,依法行政
法律体现的是人民群众的整体意志。坚持法律至上,使权力服从于法律,实际上就是坚持人民意志至上,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执政之要在于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在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今天,领导干部光有为民办事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在现行首长负责制下,权力相对集中,而事务的繁杂性和紧迫性,又要求必须强调效率和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容易导致领导干部习惯于按个人意志办事。如果“畏法”意识淡薄,采取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乱作为”,用违法的手段去实现良好的动机,必然背离好心,办坏好事,最终给人民、给事业、给自己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不依法行政,不管愿望怎么良好,都不是为民,而是害民、欺民。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依法治国的精要在于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行使公权力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好、发展好群众的私权利。当前,群众对干部依法行政的要求很高,对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法律政策,群众甚至比我们研究得透彻,领导干部绝不可低估老百姓的政策水平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作为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以急违法,不以亲违法,不以喜违法,不以怒违法,不以行善违法,不以制恶违法,不以多数人叫好违法,不以做好事违法,时刻严防自己的行为滑出法律的底线。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加快发展必须依法行政,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促进发展。要推动行政观念由万能型向有限型转变,由直接型向间接型转变,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确保行政职权不越位、行政职能不错位、行政行为不缺位。三是要处理好用权与监督的关系。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滥用。领导干部廉洁无私也不能漠视监督。要时刻把自己置于群众,组织、法律等各种监督之下,自警自省,从善如流,决不可对着政策法律干,对着群众情绪干,对着监督机制干。
三、畏真理,科学行政
真理是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敬畏真理是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毛泽东曾经说:“不论做什么事、不懂得那件事的情形、它的性质、它和它以外的事情的联系,就不知道那件事的规律,就不知道如何去做,就不能做好那件事”。真理和规律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人们否定它、违背它,就会碰得头破血流,50年代的“大跃进”就是极其深刻的教训。时下,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些领导干部有着想赶上发达地区,使人民生活尽快富裕的良好愿望,但也往往急躁冒进、急功近利,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顾客观条件,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搞违背科学的瞎指挥,最终劳民伤财,事与愿违,造成严重失误和浪费。发展是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领导干部敢闯敢干,前提必须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真正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绝不可因为紧迫而陷入急躁,因为进取而陷入蛮干。一是要尊重规律。规律是可以被人们认识和运用的,但它不能被人们所改变和创造。真正的成功都不是靠蛮干取得的。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坚持科学精神,讲求科学态度,按客观规律办事,按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办事,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避免走变路。二是要尊重实际。各地各部门各的情况千差万别,不能拿一个框框去生搬硬套。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把上级精神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既考虑必要性,又顾及可能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真正理出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拿出解决问题有效办法,从而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尊重创新。尊重真理和规律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有机统一的。只有大胆舍弃不合时宜的旧规矩,才能创立符合实践发展要求的新理念和新机制,不断增强把握真理、科学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畏责任,敬业勤政
为官就要为民,干部就要干事。当前,有些领导干部一心只想如何不犯错误,如何远离腐败,却“忘了”自己该做的事情,虽廉洁自律却碌碌无为,虽两袖清风却一事无成。无为即是过,平庸就是错。拿着人民群众的权力和俸禄,却不为群众服务,这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不作为”实质上“贪污”了自己为人民服务的职责,是严重的渎职,也是可怕的腐败。一分权力,十分责任。两袖清风是干部自律的准则,有所作为才是干部的职责和义务。有位哲人说过:“世界上最清清白白、立得最直的是石头雕成的人,但它永远不会做事情;沙漠一望无垠、一毛不存,但出不来清流碧泉,长不出鲜花甜果”。领导干部既要干净,又要干事,当贪官被人恨,做“懒官”、“庸官”同样让人嗤之以鼻。一是要想干事,不做“懒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与群众最大的不同,就是有义务去干事,有更多的机会干事,有更大、更好的舞台施展自己的才华,群众也往往是以干事创业来评判我们的干部。每个领导干部要经常反思,自己究竟“当官做什么,在位干什么,走后留什么”。那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职责“缩水”行为,必然在一片问责声中“缩掉”自己。二是要会干事,不做“昏官”。敬业必先精业,干事需要本事。领导岗位是党和人民提供的一个干事平台,并不说明我们的能力、水平已达到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领导者需要的学习的东西太多,需要探索的方面太多,唯有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在其位要善谋其政,真正做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做破解各种难题的顶尖高手。三是要干成事,不做“庸官”。成败论英雄,实绩见真功。“干成事”是干部德才素质的外在表现,也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的试金石。一名领导干部什么事都没有干或虽干了但什么也没干成,任他口号喊得再响,群众也不会买他的帐。只有善于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政绩,才能真正把个人成长植根于人民群众这片沃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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