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留学中介活动产生的经济纠纷或者上当受骗事件中,一半以上跟所签合同不公平不规范有关。学生和留学中介签署的条约基本上是中介说了算,学生家长因为是外行,基本上只能在中介出示的格式合同上签字。因此不规范的合同,成了消费者受害的源头。据中消协统计涉及留学中介的投诉主要问题是“陷阱合同”的隐患特别大,中介往往采用单边格式合同:只给消费者规定种种的义务,而对中介自己应承担什么责任只是轻描淡写,合同的不健全导致办理留学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当把学生送到国外后,学生发现学校质量不行然后再回头找中介时,因为中介在合同里早就规避好了违约责任,学生和家长只能吃哑巴亏。
针对这种情况,教育部发布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及费用、受托人义务与委托人的义务、违约责任等。针对不规范留学合同存在的缺少公平的、必要的保护留学当事人利益内容的情况,以及暗藏的事先难发现、事后难说清的陷阱和“霸王”条款等问题,做了较为清楚地予以明示。
留学监理网总监理师胡本未提醒,签合同不要急于一时,应看清合同里应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退款的具体要求。每人的留学情况和要求不同,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承诺的条件、外方学校收费标准、当事人留学要求等情况差别很大,所以教育部“示范文本”中相关服务的具体时间、交费数额等,不可能做出统一规定。留学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意愿,决定是否愿意接受对方的各项条件,然后再考虑签署能够依法保护自己权益的留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