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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统编教材:证券市场基础知识(2012)(中国证券业协会著) | |||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统编教材:证券市场基础知识(2012)(中国证券业协会著) |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统编教材:证券市场基础知识(2012)》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
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
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
第二节证券市场参与者
第三节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章股票
第一节股票的特征与类型
第二节股票的价值与价格
第三节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
第四节我国的股票类型
第三章债券
第一节债券的特征与类型
第二节政府债券
第三节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
第四节国际债券
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二节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
第三节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与资产估值
第四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收入、风险与信息披露
第五节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第五章金融衍生工具
第一节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第二节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第三节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
第四节其他衍生工具简介
第六章证券市场运行
第一节证券发行市场
第二节证券交易市场
第三节证券价格指数
第四节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第七章证券中介机构
第一节证券公司概述
第二节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
第三节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第四节证券服务机构
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第一节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
第二节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
第三节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
后记
版权页:
插图: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4月13日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于当年4月15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短期融资券适用该办法。自《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两个配套文件同时终止执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机构变更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中期票据。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由金融机构承销,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结算,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与《管理办法》配套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规定,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企业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资金具体用途;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3)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2009年11月,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根据规定,“中小非金融企业”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界定为中小企业的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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