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页码:339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7月 ·ISBN:7509313201/9787509313206 ·条形码:9787509313206 ·版本:第1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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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法律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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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页码:339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7月
·ISBN:7509313201/9787509313206
·条形码:9787509313206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 《中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法律指引》从境外创业板的实践与法律规定谈起,着重从法律的和律师操作的角度。做了中国创业板发行主体与条件解析、创业板上市公司章程制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律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制作、招股说明书编制、发行审核制度、监管与法律责任等内容的阐述,并特别做了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的比较研究。上述内容。涵盖了在中国创业板发行上市过程中公司操作和政府审核、监管的全过程,既考虑全面,又突出重点;兼顾理论性、制度性分析,更具有实务性、操作性特点。
编辑推荐 《中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法律指引》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目录 创业板律师:责任大于天
第一章 境外创业板的实践与法律规定
第一节 境外创业板的实践
一、境外创业板的发展历史
二、境外创业板的现状
第二节境外主要创业板市场法律规定
一、美国
二、中国香港
三、日本
四、英国
五、加拿大
六、新加坡
七、韩国
第二章 中国创业板推出的历程和实践意义
第一节 中国创业板推出的历史回顾
一、“中创公司”成立,开创中国创业投资先河
二、政协“一号提案”,开启设立创业板的征程
三、人大修改“公司法”,深交所受命探索新政
四、科技网络股泡沫破灭,行进中的创业板遭遇寒流
五、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国务院批复深交所先设中小企业板市场
六、“草案”获批,创业板建设步入正轨
七、“维稳”不忘发展,创业板终成正果
第二节 中国创业板推出的实践意义
一、创业板开启多层次资本市场新局面
二、为高新技术和中小成长型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融资渠道
三、有利于化解间接融资带来的金融风险,降低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四、为创业投资提供完善的退出机制
五、缓解流动性过剩,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
六、对当前经济保增长、促就业意义重大
第三章 中国创业板的发行主体与条件解析
第一节 中国创业板的发行主体
一、中国创业板发行企业的类型
二、中国创业板的发行主体资格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问题
第二节 中国创业板的发行条件解析
一、产业性指标
二、财务性指标
三、经营性指标
四、治理性指标
五、合法性指标
第四章 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章程制定
第一节 创业板上市公司章程制定的制度要求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章程制定应依据的现有相关规定
二、《创业板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章程制定所提出的特别要求
第二节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章程制定的现实思考
一、目前主板上市公司治理的具体案例及思考
二、目前主板上市公司章程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适用性分析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从严治理的要求与其成长性的平衡
第三节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章程制定的具体建议
一、严格公司治理的相关建议
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其他特殊需求的相关建议
第五章 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概况
一、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定义
二、建立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意义
三、目前我国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法律、法规
第二节 创业板公司法人治理特点
一、有效性
二、经济性
三、强制性
四、可执行性
第三节 创业板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设置及运作
一、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四、独立董事
五、董事会秘书
六、监事会
七、经理层
第六章 中国创业板上市的法律尽职调查
第一节 法律尽职调查概述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概念与分类
二、法律尽职调查的意义
三、法律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
四、法律尽职调查的对象与范围
五、法律尽职调查的方式
第二节 法律尽职调查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六、发起入、股东、实际控制人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八、发行人的业务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第七章 中国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制作
第八章 中国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编制
第九章 中国创业板的发行审核制度
第十章 中国创业板的监管与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中国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比较研究
附录
后记
……
文摘 第一章 境外创业板的实践与法律规定
第一节 境外创业板的实践
一、境外创业板的发展历史
创业板市场(Growth Enterprise Market,GEM)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故而又被称为二板市场、另类股票市场、增长型股票市场等。它与大型成熟上市公司的主板市场不同,是一个前瞻性市场,也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其上市标准要低于成熟的主板市场,它更加注重公司的发展前景与增长潜力。
在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中,创业板创建之初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外充,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19世纪末期,在一些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一些不符合大型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小公司只能选择场外市场和地方性交易所作为上市场所。到了20世纪,众多地方性交易所逐步消亡,而场外市场也存在着诸多不规范之处。自20世纪60年代起,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和欧洲等地区为了解决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开始大力创建各自的创业板市场。发展至今,创业板已经发展成为帮助中小型新兴企业、特别是高成长性科技公司融资的市场。
后记 千呼万唤始出来:经过数年酝酿、讨论、争议,中国证监会终于在2009年3月3 1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中国创业板横空出世!
犹抱琵琶半遮面:中国证监会本次推出有关创业板的规章制度可谓节奏感非常强。继3月31日发布上述办法后,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分别就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两个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在此后的5月1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经修改的上述两个办法。
渐识庐山真面目:随着2009年5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创业板上市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5月25日经其第三届理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有关中国创业板的法规与规则体系逐渐系统与完善起来,中国创业板渐行渐近。
与市场各界一样,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也关注、关心着中国创业板。作为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是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推进者、受益者,特别是在公司境内外发行上市方面业绩卓著。据深圳交易所的统计,在截止目前278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中,由国浩担任发行上市律师的为28家,市场占有率第一。同时,国浩律师长期关注并始终研究中国创业板的法律问题,特别是本书作者均为长期从事资本市场法律业务的资深合伙人律师,文章内容均吸收了他们长期服务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的经验和心得,因而使得本书具有相当强的操作性和指引性。
本书从境外创业板的实践与法律规定谈起,着重从法律的和律师操作的角度,做了中国创业板发行主体与条件解析、创业板上市公司章程制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律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制作、招股说明书编制、发行审核制度、监管与法律责任等内容的阐述,并特别做了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的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