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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法律版)

2010-03-17 
基本信息·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页码:239 页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 ·ISBN:7511800440/9787511800442 ·条形码:9787511800442 ·版本:第1版 ·装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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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法律版)


基本信息·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页码:239 页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
·ISBN:7511800440/9787511800442
·条形码:9787511800442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

内容简介 《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法律版)》内容简介:法条:既保证了主体法的完整性,又强调了重点法条。同时,根据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逐条穿插相关司法解释,将属于某一知识点的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都列在一起。命题题眼:对各法各章的历年考点及其分值进行统计,对某一重点法条所涉及的一个或多个考点进行分解并分析,指出法条的题眼。
历年真题:逐条将涉及到的历年真题及其答案一一展示,直观反映出法条的重要程度和历年考试情况,掌握题眼和出题方法。
强化模拟题:参照司法考试的要求、特点,对重点法条的考点(尤其是尚未考过的考点)编写相应的强化模拟题,通过反复的有针对性的演练,达到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和全面掌握的效果。
特别提示:应广大考生要求,从2007年起,“一本通”丛书增加了法理学?法制史部分。这部分没有法条,但我们秉承“一本通”的编写思路,将命题题眼、历年真题和强化模拟题三部分结合起来,相信同样能实现“一本通”的编写目的和效果。从2010年起,我们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加入其中。
编辑推荐 《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法律版)》:备战司考四件宝
法条
命题题眼
历年真题
强化模拟题
一个都不能少
奉献权威实用精品,搭建考试成功阶梯
目录
经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四章 审计机关权限
第五章 审计程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五章 财务会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接管和终止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章 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章 监督管理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规章 制度】
第五条 【国家发展劳动事业】
第六条 【国家的倡导、鼓励和奖励政策】
第七条 【工会的组织和权利】
第八条 【劳动者参与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设置】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促进就业政策】
第十一条 【地方政府促进就业措施】
第十二条 【就业平等原则】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第十四条 【特殊就业群体的就业保护】
第十五条 【使用童工的禁止】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概念】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第十八条 【无效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条 款】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之约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第二十五条 【过失性辞退】
第二十六条 【非过失性辞退】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条 【工会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监督权】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无条 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审查】
第三十五条 【集体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标准工作时间】
第三十七条 【计件工作时间】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的周休日】
第三十九条 【其他工时制度】
第四十条 【法定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十二条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禁止】
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第四十五条 【年休假制度】

第五章 工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基本原则】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工资分配】
第四十八条 【最低工资保障】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
第五十条 【工资支付形式和不得克扣、拖欠工资】
第五十一条 【法定休假日等的工资支付】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建立】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义务】
第五十五条 【特种作业的上岗要求】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七条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处理】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第五十九条 【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
第六十条 【女职工经期的保护】
第六十一条 【女职工孕期的保护】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期的保护】
第六十三条 【女职工哺乳期的保护】
第六十四条 【未成年工禁忌劳动的范围】
第六十五条 【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发展职业培训事业】
第六十七条 【各级政府的职责】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的义务】
第六十九条 【职业技能资格】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制度】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三条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 件和标准】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第七十五条 【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
第七十六条 【职工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第七十八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的相互关系】
第八十条 【劳动争议的调解】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第八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第八十三条 【仲裁裁决的效力】
第八十四条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十六条 【劳动监察机构的监察程序】
第八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的监察】
第八十八条 【工会监督】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劳动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违法延长工时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强令劳动者违章作业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成年工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六条 【侵犯劳动者人身自由的
第九十七条 【订立无效合同的民事责任】
第九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阻挠监督检查、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密约定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 【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罚效力】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 【省级人民政府实施步骤的制定和备案】
第一百零七条 【施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节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五章 罚则
第六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一节 税务登记
第二节 账簿、凭证管理
第三节 纳税申报
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知识产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作品的范围】
第四条 【非法作品不受保护】
第五条 【不适用本法保护的对象】
第六条 【民间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第七条 【著作权管理机构】
第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九条 【著作权人的范围】
第十条 【著作权的内容】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一条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第十二条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三条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四条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六条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七条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第十八条 【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第十九条 【著作权的继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序言 司法考试属于职业资格考试,主要考查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广度和准确度,这个特点决定了其考试内容只能主要围绕必读法律法规来进行。司法考试每年都会有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必读法律法规就是司法考试的“宗”。很多考生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并没有掌握正确的以法条为中心的学习方法。很多情况下,法条看完了,但不知道要从哪几个方面理解法条的含义,不知道法条的考点何在,命题的题眼和角度何在,因此,慨叹单纯地复习法条效果不大。本书在对司法考试综合研究分析和总结众多成功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一种以法条为中心的司法考试复习方法,相信能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本书的最大特色是通过法条、命题题眼、历年试题和强化模拟题四位一体,全面理解掌握司法考试的重点、难点和命题思路,真正做到“一本通”。
一、关于法条。本书既保证了主体法的完整性,又强调了重点法条。同时,根据指定的《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逐条穿插相关司法解释,将属于某一知识点的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都列在一起。以盗窃罪为例,在刑法典第264.条后,以相关法条的形式列出刑法中以盗窃罪处理的第265条、第210条第1款、第253条第2款、第196条第3款。还将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和其他司法解释中有关盗窃罪内容的相应条文也列在盗窃罪的知识点下,这样,有关盗窃罪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就非常全面,掌握起来非常方便,对考试用处很大。
为帮助考生更直观地掌握哪些是重点法条,哪些是法条中的重点词语,我们在书中分别用“口”和“…”标注重点法条和重点词语。
二、关于命题题眼。本书对各部门法各章的历年考点及其分值进行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条款的考点、命题题眼进行分析。对某一重点法条所涉及的一个或多个考点进行分解并分析,指出法条的题眼,这样既可以从多个方面掌握该法条的内容,又可以掌握该法条的命题角度,真正提高应试水平。
三、关于历年试题。本书在逐条进行考点、命题题眼分析的同时,将涉及的历年试题及其答案一一展示。根据某一试题涉及的主要考点将其列到考点剖析中的某一相应考点之后,这样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该知识点的重要程度和历年考试情况,更重要的是可以帮助考生通过试题来理解该知识点,掌握该知识点的考眼和可能的出题方法。这里顺便提一下历年试题的作用。正如托福考试真题对准备托福考试的重要性一样,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对于复习、准备司法考试也十分重要。研究历年试题不仅能掌握司法考试的重点和发展趋势,还可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法条的内容,另外,试题的重复性在司法考试中客观存在,有些题是以前题目的完全再现,有些题只不过是将以前的试题稍加改造而已,这一点通过本书对历年试题的总结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
文摘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五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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